11月26日召开的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了解到,目前,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比重达到48%,45岁及以下的公务员占到六成以上,全省行政机关缺编数为5.3%。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边黎明在会上作的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省行政编制(公务员)总数为344420名(包括党委、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等),其中全省行政机关编制总数为247872名,实有234763名,缺编数为5.3%。目前,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111778人,比重达到48%,较2006年提高了18个百分点,具有大学专科学历的83155人,比重达到40%,较2006年提高6.2个百分点。而且,在行政机关公务员中,45岁及以下的占61.2%,35岁及以下占22%,55岁以上的仅占10.1%。
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以来,全省行政机关有8847名公务员通过竞争上岗得到提拔重用。同时,河北省也完善了公务员惩戒制度,健全了监督约束机制,依法规范公务员的施政行为。据统计,2006年以来,受到降级处分的2455人,受到开除、撤职处分481人,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2254人。
此外,退休、辞职、辞退、交流等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畅通了公务员的“出口”,破解了“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的难题。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以来,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中退出公务员岗位的万余人,其中退休1.5万余人,辞职133人,辞退27人,开除、除名154人,实现了公务员队伍的正常交替更新,增强了公务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不过,在公务员管理环节,河北省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执行公务员法不规范、不严格问题。从“进”的环节看,“考不进来调进来”、“前门进不来从后门进”的问题还没有完全杜绝;从“管”的环节看,部分公务员混日子现象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从“出”的环节看,各地都制定了一些“土政策”,有些地方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五十一二岁,甚至不满五十岁就被“切线”切下去了。这些人既长期占着行政编制使新人进不来,又造成人才资源的极大浪费。
检查组报告认为,公务员招录还不能满足基层需求,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还存在问题。目前乡镇机关公务员只出不进,队伍青黄不接、后继乏人的问题比较严重。根据抽样调查,基层公务员的年龄偏大,其中40-45岁的达到60%以上,31-39岁的占25%左右,年龄在30岁以下的不足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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