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元 通讯员朱元斌)40岁离婚女嫁给八旬老人,结果女子每个月拿了工资就闪人。近日,汉阳区社区律师帮助老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据了解,赵爹爹今年82岁,家住汉阳晴川街国棉社区,退休工资3000余元,另有一套住房。终生未婚的老人无子女,与其他亲友也少来往。去年,老人经人撮合,与一名40多岁的离婚女子魏女士结婚。
本以为终于找到一个伴侣可安心养老的赵爹爹很快就失望了,魏女士每月只是在他发工资的那天过来,把工资拿走一半就闪人。
今年11月,湖北恒康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巧派驻进社区开展活动,赵爹爹向陈巧律师咨询能否结束这段有名无实的婚姻。陈巧律师解释,根据《婚姻法》,夫妻婚后的工资为夫妻共同财产,魏女士取走1500多元是合法的。但从她这一年多的情形来看,她对赵爹爹完全是基于利用、索取的意图而组成这段婚姻,双方没有任何感情基础,有违夫妻要互助互爱的公序良俗。因此,赵爹爹提出离婚是有充足理由的。目前老人已经向法院提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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