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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克:“经济巨人”重塑世界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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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85岁,还出现在这个讲台上,所以在座各位还大有可为。”这是美联储前主席保罗·沃尔克(Paul Adolph Volcker)近日出席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朗润·格政”论坛时的开场白。

应北大国家发展研究院之邀,沃尔克来到朗润园,就“沃尔克规则之后的金融秩序”发表演讲,并与德意志银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马骏、北大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霍德明、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研究员黄益平等展开精彩对话。北大国家发展研究院“朗润·格政”论坛旨在提供一个平台,邀请国内外的专家、学者来分享与辩论,携手为推动中国的改革事业尽绵薄之力。从2013年9月起其举办了一系列学术活动,以格物致知的态度分析重要经济现象、推究公共政策选择。

沃尔克曾两度执掌美联储,在金融危机后又再度重返政坛,担任美国总统经济复苏顾问委员会主席一职,并力推禁止自营交易的沃尔克规则(Volcker Rule),竭力改变华尔街的风险文化。

年近九旬的沃尔克身高2.05米,他对美国甚至全球金融体系的影响犹如其“大块头”的体型一样。而由于他巨人般的身高以及出众的工作资历,他在国际上享有“经济巨人”的美誉。

鉴于沃尔克在金融领域的保守立场,市场人士分析称,沃尔克可能会向中国官方推介其“慎对衍生品市场开放以及商业银行业务放开”的立场。

设立沃尔克规则初衷

沃尔克规则是美国政府2010年7月通过的《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案》(下称《多德-弗兰克法案》)中的关键组成部分,其核心内容分为两项禁令:银行不能从事自营交易;不能收购或发起设立对冲基金或私募股权基金或保留此类基金的任何股权、合伙人份额或其他所有者权益。

“这些大型银行在遭遇风险时总向政府寻求救助,因此在日常的运营中,他们对风险和利润过度追求,而不考虑客户的利益,他们享受政府保护却没有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而这集中体现在所谓的自营交易中,在这些交易中这些金融机构并不是替客户做交易,并不是为了给经济提供支持,因此政府对这样的行为提供保护是政府资源的浪费。”沃尔克在“朗润·格政”论坛的演讲中解释着沃尔克规则设立的初衷。

对于沃尔克规则,业内人士可以很清晰地看出这两项禁令背后的逻辑是禁止银行使用客户的资金进行投机活动,即自营交易,也就是在二级市场中投资银行通过自己的账户用自有或筹措资金(客户资金)进行交易,获取差价的业务。

沃尔克规则一个关键点在于,其允许做市但不允许投机。为此,华尔街曾游说称,他们无法辨别投机与做市,因此法规并不可行。这个情况现实的确存在,很多时候金融机构总能将其投机行为掩饰成做市行为。

按照《多德-弗兰克法案》成立的美国金融稳定委员会在其针对沃尔克规则的实施细则提出的报告中指出,对某个交易员而言,如果其证券存活周转率高、与客户交易频繁,每天都持续盈利,可以将其定义为做市商;反之,则可以证明交易员违反了沃尔克规则,并相应给予警示信号。

为了保证沃尔克规则不被稀释、避免大佬们钻空子,沃尔克建议银行机构的合规责任由银行董事会和CEO同时承担。即便如此,沃尔克规则在最终实施时仍然被部分“稀释”,最明显的就是有关“限制银行拥有和发起设立对冲基金的禁令”。原本是完全禁止,但经过华尔街游说,美国政府最终规定银行可以投资对冲基金,但投资额只限于核心一级资本的3%以内。

此外,禁止自营交易的部分也有部分妥协,最终实施的沃尔克规则版本规定“禁止自营交易不适用于国债,不适用于以降低风险为目的的套期保值交易,也不适用于代客交易”。

保守的改革派

沃尔克规则在监管理念上与上世纪30年代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Glass-Steagall Act)分业法案有类似之处。在北大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霍德明看来,沃尔克规则能否像《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在国际金融史上留名关键取决于沃尔克规则能否将美国经济拉回原有的经济增长趋势中。

“在过去100多年历史中,美国经济的增长趋势非常明朗,即便是在大萧条和二战,这个趋势都没被打断,美国经济很快回到2%的增长趋势线上来。”霍德明教授对记者称,“但(金融)危机以来很难看出美国经济能否回到原有的趋势线上来,可以说现在在复苏,但目前并没有像大萧条之后两年中接近4%~5%的快速增长期,一般情况下这样的快速增长期会持续两年之后才能回到2%的趋势线。”

霍德明补充道:“我目前认为美国经济应该能够回到趋势线,如果这样的话,沃尔克规则将名垂青史。”

不过对于沃尔克规则,霍德明并不是全部赞同,“我知道沃尔克本人的保守态度,也明白他对美国金融体系健康的关注,但是我感觉沃尔克规则有点"拣了芝麻丢了西瓜",因为它只是禁止商业银行进行自营交易或者拥有对冲基金,但这些活动还是存在,最后的结果可能是出现一些从事自营交易的大规模对冲基金,规模甚至超越商业银行,届时则可能出现上个世纪80年代的情境,也就是再次对商业银行解禁,当然在短期内还看不出这个影响。”

从历史上来看,《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的存续期限约47年,即1933至1980年,其废止的原因就是商业银行的发展受到极大约束,在利润领域远逊于投资银行业务,商业银行开始通过各种手段抵制上述分业经营法案,1980年伴随着美国《放松存款机构管理和货币管制法》的出台,上述法案开始瓦解。

沃尔克深耕美国金融监管体系50多年,深知其中的一些问题。他称:“我们存在太多的监管机构,而且监管机构之间存在竞争,有各自的利益,很多问题上很难达成一致,这也给机构进行监管套利提供了机会,我们在这方面必须进行改革。”

实用主义者

沃尔克在美元汇率问题上一直是一个实用主义者,他促成了黄金与美元脱钩,但面对自金融危机以来出现的多元货币体系苗头,沃尔克则坚持了捍卫美元的立场。

“美元作为(国际)主要货币确实会带来一定问题,但实际上还是整个系统出了问题,这不是美元的问题。”沃尔克在回答本报记者提问时表示。

沃尔克认为当前货币体系问题的关键在于强势美元导致的贸易失衡,“这种不平衡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这是一个比较大的问题。大家都在讨论美元作为储备货币能不能继续下去的问题,并表示我们就要创建这样一个新的替代体系,但我没有发现我们现在有其他选项。”

提倡全球监管协调

尽管沃尔克规则的历史地位尚待商榷,但全球范围内因本次危机掀起的金融监管风潮盛行,监管路径尽管有所不同,但逻辑类似:在投行和商行领域建立防火墙,提高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改变“大而不能倒”的问题。

鉴于当前国际金融市场紧密的联系,国际金融监管协调正在被纳入监管者的议程当中,在北大的演讲中,沃尔克再次强调国际金融合作的重要性:“现在很多国家都在促使银行进行去杠杆化,这个过程中金融合作非常重要,一些大型银行在海外的业务规模非常大,一旦出现问题对全球金融市场造成的冲击不可小觑。如果不能在全球范围内做出一些解决问题的方案的话,我们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沃尔克强调。

沃尔克介绍说,鉴于美英在金融市场上的密切联系以及两国在全球金融体系中的体量,两国正在强化金融监管协调与合作,“欧洲欧元区与我们也在做同样的事情,因此这个过程实际上进行得非常好,可以推进全球方面的合作。”

“国际金融合作进程会比较慢,但如果不尝试肯定没有成功,即便是在国内,沃尔克规则的通过与实施也经历了四年时间,更何况是在全球层面,但当前的国际金融经济环境已经不允许各国忽视国际金融监管合作而单独行动。”沃尔克表示。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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