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18日通报2014年2月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2月份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位城市分别是邢台、石家庄、保定、唐山、邯郸、西安、廊坊、衡水、济南和北京;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是海口、舟山、福州、拉萨、深圳、南昌、珠海、丽水、厦门和惠州。
结果显示,2月份,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60.3%,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39.7%,轻度污染占20.3%,中度污染占7.2%,重度污染占8.3%,严重污染占3.9%。昆明、海口、深圳等7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为100%,舟山、南昌、厦门等14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80%以上,嘉兴、上海、南通等30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范围在50%—80%之间,西安、邢台、石家庄等23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超标天数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占超标天数的91.8%;其次是PM10,占5.8%。
京津冀地区13个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31.5%,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68.5%,重度污染占22.6%,严重污染占19.3%。13个城市中天津、承德达标天数比例分别为57.1%、50.0%,其余11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京津冀地区超标天数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占超标天数的88.7%;其次是PM10,占10.9%。与上年同期相比,京津冀地区13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降低0.6个百分点,与1月份相比提高6.1个百分点。
长三角地区25个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68.6%,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31.4%,重度污染占2.3%,严重污染占0.6%。
珠三角地区9个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1.6%,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8.4%,无重度及以上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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