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3月18日讯(记者 王晔)日前,记者从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山东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把“倾听民声,服务民生”作为工作的基本原则,将投诉举报与稽查办案紧密结合,利用群众投诉举报信息,拓展稽查办案案源,坚持“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严厉打击一切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捍卫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权益。
为进一步规范投诉举报处置工作,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门出台了《山东省食品药品稽查工作办法》,对投诉举报工作事项作出具体规定。一是对投诉举报工作的原则、工作职责进行了细化,对办理时限、投诉举报人的权益、举报奖励、信息汇总分析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二是对投诉举报的流程做出了明确规定,较好地处理了投诉举报与稽查办案之间的关系,实现了投诉举报与稽查办案之间的合理衔接;三是严格规定了反馈制度,确保群众满意。对投诉举报事项的承办情况、处理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给投诉举报人,对较复杂一时不能结案的案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分段进行反馈,有效避免了行政复议和诉讼事件的发生。
为鼓励各界群众广泛参与,不断推动社会共治,省局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全省“12331”投诉举报热线,并积极落实有奖举报制度。2013年山东省接受各类投诉举报18835件,完成查处10249件,其中大案要案21件。全省食品安全奖励688人次,奖励金额120余万元;药品、医疗器械奖励29人次,奖励金额30.10万元,极大提高了群众提供投诉举报案件线索、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的积极性。
为有效利用投诉举报数据为食品药品监管和稽查执法工作服务,省局稽查局还重点加强了投诉举报信息上报和分析研判工作,在全省实行了信息月报、重要案件即时上报制度。通过上报信息,可以及时客观的了解投诉举报在“四品一械”领域的分布情况,具体透射出食品药品安全的细节隐患,为做好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排查、强化薄弱环节监管、找准稽查办案和专项整治重点等工作方面提供了有益参考借鉴。
据统计,2013年,山东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接收各类投诉诉举报18835件,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21件,捣毁违法窝点21个,依法责令改正3720件;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上、移交公安机关以及涉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较大案件32起,抓捕犯罪嫌疑人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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