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魏勇)3月14日上午,山西省工商局、省消协围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公布2013年度全省工商系统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以及2013年度全省十大消费投诉热点,并发出2014年第1、2、3号消费警示。
2013年全省工商系统、各级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咨询135000人次、申诉11746件、举报3898件,投诉案件19381件。发布消费警示523条,强化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开展银行业、电信业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打击侵权行为,查处案件85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696万元。
据悉,2013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为:大同市商标侵权案;长治市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临汾市销售不合格三轮汽车案;晋城市陈万军电子产品维权案;山西“悦家”篡改蛋糕生产日期案;平遥县宁固镇畸形萝卜维权案;朔州市“日福隆”未审查经营者资格入场经营食品案;阳泉市杜亚仁假酒案;长治市农业机械总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案;汾阳市马小方涉嫌宣传、销售不合格产品欺诈消费者案。
2013年全省各级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049件,解决处理2964件,解决率为97.2%。涉案总金额为382万余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7万余元。
消费投诉十大热点为:
一、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全年共收到投诉708件,占总投诉总量的23.22%。主要问题是质量差,维修频率高;有些经销商不履行“三包”规定;售后服务承诺不到位;修理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不高。
二、服装鞋帽类投诉全年共收到投诉324件,占总投诉量的10.63%。主要问题为质量问题、以次充好、售后服务不到位、检测鉴定成本高。
三、家用汽车投诉质量、服务。全年共收到投诉248件,占投诉数量的8.13%。发动机、变速箱、底盘、仪表盘等主要部件问题多;有些修理人员资质不够,维修技术差;有些4S店虚构故障,诱使消费者更换零配件;消费者购车时经销商不及时交付车辆的合格证;检测鉴定难。
四、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在上升。个别行业存在服务不到位,经营者尽管在一定范围内和消费者有约定,但缺少透明、公平、公正、合法的规范行为。
五、房屋建材及装修投诉居高不下。装璜材料质量差;部分装潢公司不使用示范合同文本,在合同中处处设置不平等条款;装修工作人员无证上岗;房地产公司不按期交房,公摊面积不明确或超过误差范围;房地产公司不遵守合同的约定,拖延交房日期和办理产权证;物业管理捆绑收费,物业费和水费、电费捆绑收取现象严重,服务人员态度差。
六、网络电视平面媒体购物投诉增长快。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售后服务无保障;一些电商在交易中规避三包规定,给消费者维权造成很大难度。
七、保健品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无证照经营;虚假宣传随意夸大功效诱导误导消费者;消费者对保健品知识了解不够,盲目消费。
八、预付卡消费风险大。虚假承诺,诱导消费者;夸大宣传,服务质量大打折扣;一些不法经营者在经营情况不善时,改头换面,对以往售出的消费卡概不承认概不退换,有的甚至携款而逃,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
九、银行服务不到位。信用卡办卡时告知不详细;收费名目多,服务不到位;服务窗口开设少,客户排队等候时间长;理财产品风险提示宣传不到位。
十、保险产品问题多。保险投保容易,办理理赔难。电话推销保险,上门推销保险存在故意隐瞒险种和理赔真实情况;保险代理业务员在销售过程中误导消费者,随意夸大保险功能和回报;将保险与其他金融产品进行片面比较,故意与存款、基金或其他理财产品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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