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宇)3月13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为进一步提升机动车治安网络信息系统服务水平,切实做到便民利民,减轻车主负担,山西省已停止收取机动车治安网络信息服务费,废止《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对机动车治安网络信息服务费标准的批复》(晋价服字?2012?363号)。同时,省物价局要求山西省从事机动车治安网络信息服务的公司,通过创新经营管理模式,降低运营成本,为车主免费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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