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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记者母女被害 后事难了

来源: 《民主与法制时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河南郑州女记者及其母亲同时被杀害,随着案件告破,凶手竟是女记者的老公。而贯穿该案的整个程序,均让亲属质疑。

66岁的河南老人王爱国是个老报迷,但从2012年开始,就不愿再看《郑州晚报》和《东方今报》。

王爱国的女儿生前是《郑州晚报》记者,被就职于《东方今报》的女婿杀害,一起遇害的还有自己的老伴儿。

女儿一直是王爱国的骄傲。那时,他经常拿着女儿的文章给老街坊们看,女儿忙得顾不上给他打电话时,他都是从新闻报道中,了解女儿的采访路径。

虽然王爱国现在不忍心看《郑州晚报》,但他每天还是会偷偷买上一份,希望自己女儿的名字能突然出现,他宁愿相信“女儿只是到外地出长差了”。

可现实是,女儿的遗照已在客厅桌子上摆放了两年多。独生女的离开,对王爱国来说是难以言说的痛,他表情木讷地告诉记者,“女儿不会孤单,她妈和她一起去了,她娘俩儿走后,家就散了。”

母女被秘密杀害

一条最后更新时间为2012年2月23日21:56分的新浪微博页面,显示在王爱国的电脑屏幕上,他每天都要浏览其几个小时。该微博的博主,是实名认证的“郑州晚报王冉”,王爱国的独生女。

这个已经超过25个月没有更新的微博,最晚发出的信息是“我刚刚在张歆艺微群中为@张歆艺加了人气,你也来为TA加人气吧!如果TA能胜出,我们就都能拿到TA的微群明星勋章啦!”

3个小时后,王冉没等到“明星勋章”,而是生命的终结。

这位《郑州晚报》的骨干级娱乐记者,曾采访过杨澜、林心如等明星,在业界有着良好口碑。

王爱国怎么都想不明白,担任《东方今报》文体部副主任的女婿陈东,怎么会对娘俩儿下毒手。

据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消息,自2011年5月以来,陈东多次参与赌博,输掉现金数十万元后,就用信用卡透支还赌债。2011年12月底,陈东想把住房卖掉,还信用卡透支的钱,遭到妻子和岳母秦宝莲的拒绝。

为此,陈东产生了杀害二人的念头。

陈东滋生卖房的想法后,夫妻关系一直不融洽,孩子当时还不到1岁,王冉的母亲一直在其家中帮他们照顾孩子。

民主与法制社记者独家获悉,实际上,陈东为这场杀戮,早早就开始做准备。他首先在2011年底,以睡眠质量差为由,到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购买了大量安眠药,此后,还在网上认真学习了“大型动物尸体处理方法”。

这个杀人计划在2012年2月23日开始实施,陈东掌握了王冉和秦宝莲睡前有饮用酸奶的习惯,这天下午,他先将安眠药放入酸奶中,又返回单位上班。

但陈东是如何将安眠药放入酸奶中的,至今是个谜。因为无论是袋装还是瓶装,把安眠药放进其中肯定会有破损,除非是自制酸奶,或是喝剩下的,但王爱国告诉记者,“没听老伴儿和女儿说起会制作酸奶,再者我爱人是个医生,他对食品安全十分在意。”

无论怎样,郑州检方证实,母女二人的确是睡前饮用了注入安眠药的酸奶后昏睡。

王东下夜班后,已是夜里11时许。他回家后,没考虑多久,24日凌晨,便用尿布捂住王冉面部将其杀死,并将提前备好的膏药,贴满王的面部,进行毁容。整个过程,王没任何反抗。

杀死妻子3个多小时后,陈东用同样的办法对秦宝莲实施杀害时,秦却突然醒来,奋力抵抗,但毕竟已年过六旬,抵抗毫无意义,陈东用花露水瓶猛击秦的头部后,用手将其掐死。

案情浮出水面

毫无征兆的死亡就这样来临了。

陈东将二人尸体拖到卫生间,用菜刀进行肢解,但由于菜刀不够锋利,肢解尸体的时间一直拖延。等到天亮,他又到外面商店,购买了一把电锯,回去才得以将尸体全部肢解。

而后,按照之前学习的“大型动物尸体处理方法”,陈东先将母女二人内脏开车扔到郑州“中原福塔”附近的垃圾堆,然后,返回家中,将尸块用塑料袋运到自家地下室,放入一个塑料制品的婴儿游泳池和一只桶里。

令人诧异的是,陈东整个作案过程都是在自己9个月大的女儿眼皮底下进行的。事发后,陈东找到一个朋友,谎称要去广州办事,请求其照顾几天女儿。

陈东的朋友答应了这个请求。可陈并没去广州,而是继续他的卖房计划。据王爱国称:“90平方米的房子才卖了55万,买主先给了陈东20万现金,后来剩余款项通过银行转账。”

房子卖掉后,2012年2月28日,陈东从朋友家接了孩子,乘飞机赶往湖南长沙老家,将女儿交给父母,并给了哥哥陈前20万元,称“和王冉闹离婚,希望能照顾孩子”。

随即,陈东用王冉的手机给单位请假,说“要去焦作王冉的姥姥家奔丧”。

事实上,这些破绽很快就露出马脚。到了上班时间王冉没有回单位,秦宝莲也没去她退休后返聘的单位,陈东也不知去向。

虽然王爱国给焦作方面打电话核实后得知,根本没有丧事,可他仍没在意。

2012年3月初,陈前从长沙赶往郑州,到郑州市公安局金水第五分局报案,但警方觉得是两口子吵架赌气,并没太在意。

很快,陈前返回长沙。3月5日,陈家人突然收到陈东寄来的快递,里面有一封“绝笔信”,内容是“犯了天大的事,可能要被枪毙”。看到这封信,陈前当天晚上又乘火车赶往郑州,将信交给了公安机关。

这时候,王爱国隐约感觉到王冉和爱人出事了。3月6日,他又和陈前赶往郑州市公安局金水第五分局报案。

很快,警方和王爱国等人来到陈东和王冉居住的“天佑小区”,该小区位于郑州市英协路,此时这套房子已被卖出。

王爱国对记者说:“当时警方没让我们进去,但后来从他们提供的材料里得知,在电视机墙上发现了血渍。”

警方调取了该小区的监控后,发现了陈东用塑料袋往外运送东西的身影,顺着线索,警方在地下室发现了被肢解的尸块,后经医学鉴定,确认了尸源和死因。

案件纰漏

2012年3月10日凌晨,河南电视台记者李明亮首次在微博里披露了这一消息。值得一提的是,河南电视台是《东方今报》的主管单位。

很快,《郑州晚报》女记者被杀一事迅速登上各大媒体头条。

河南电视台一不愿具名的人士告诉记者:李明亮在实名认证的微博发出信息后,很快就有台里人员提醒他,“赶紧删除,这事儿想捂都捂不住,会影响精神文明奖的评比。”

而河南电视台对此提醒持不同意见的人员反驳道,“为什么删除,人家两条人命还比不上一个奖项?”

而此后关于陈东归案的时间和地点所披露的信息矛盾重重。

据《郑州晚报》官方微博在2012年4月17日19时28分发布的消息,“郑州警方今日致电本报,杀害本报文娱副刊中心记者王冉的嫌疑人陈东在成都抓获。”大量主流媒体转载了这一信息。

就此,王爱国去郑州市公安局金水第五分局了解情况,警方却告知他“不要相信网络传言”。

无奈的王爱国,又去找《郑州晚报》官方微博管理员,管理员则回应,“领导让我发什么我就发什么。”尽管这条消息存在争议,但《郑州晚报》一直没有对此进行辟谣。

“同一天,现就职于《南方都市报》的一名记者,也告诉我,陈东已经归案了。”王爱国说。

民主与法制社记者辗转多个部门调查了解,陈东归案的官方时间、地点是,“2012年11月16日17时许,在陈学文的帮助下,在贵州省安顺市开发区西水路养路总段宿舍1栋1单元4楼西户”,将陈东抓获。

陈学文是谁,记者几经努力,也未调查出其身份,只得到了“此人曾为陈东在逃亡期间帮助购买过生活用品”。

陈东归案时间和地点之谜,始终未解。

陈东虽然系长沙人,但其户籍地在成都市青羊区宁夏街136号。

还有一个争议是,在成都市公安局为陈东开具的户籍证明上的身份证号为430623197609020052,但公安部门的通缉令上显示的身份证号码为362202197204185932。

在争议中,案件一直持续到2013年6月17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陈东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了解,该案针对民事部分的赔偿,判决被告人陈东赔偿王冉的父亲王爱国以及秦宝莲的母亲二人丧葬费各15151.5元。

一审判决后,王爱国和家人不服附带的民事判决,提出上诉。

王爱国提出上诉的理由,其一是赔偿金额太低;其二是现在外孙女归他抚养,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未解决。

一位检察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在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所进行的诉讼活动。其本质上是具有民事诉讼特征的经济损害赔偿,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也就是说,该民事赔偿的是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物质损失。除此之外,不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之列。被害人家属如果有其他民事请求,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进行。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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