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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这十年:企业命运在党政会议室被决定(2)

来源: 《财经》杂志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在中国,企业的命运往往不是掌握在企业家手中,而是在党政领导的会议室里被决定的。

2009年9月,在政府的强力干预下,长期亏损的国有企业山东钢铁(1.63, -0.02, -1.21%)集团收购了盈利丰厚的民营企业日照钢铁。身家350亿元的企业家杜双华无奈地签下重组协议,日照钢铁从此由一家民企成为国企旗下的一个子公司。杜双华没有拿到一分钱,身份也从日钢的创始人变成了一名股东。

这个蹊跷的案例仅仅是“国进民退”大潮中民营企业困境的一个缩影。为了应对金融危机,中国政府推出一系列产业振兴规划,钢铁、汽车、船舶等产业向国有企业集中。“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和此前的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均系中国政府化解金融危机的应对措施。这也是过去30年以来政府主导型经济发展模式的延续。在这种政策导向下,国有企业吹响了国内扩张的集结号。各地掀起专门针对央企进行招商的热潮,央企趁机开始渗透到更多竞争性和非竞争性领域。

在山西,一场规模巨大的煤矿国有化运动在轰轰烈烈地进行。在政府主导的煤矿整合运动中,个体煤矿主不但纷纷落败,而且被指责为黑心的“煤老板”:他们是腐败的根源,是嗜血的资本家,是矿难的推手……四年前山西省进行煤矿资源有偿使用改革,大批来自福建、浙江的商人经过竞争,签订资源出让协议,缴纳资源价款,并取得煤矿采矿许可证。可是现在,他们已经大量投入的矿山矿井面临无条件兼并或关闭的命运,原有合法的资源采矿权补偿价款甚至不及投资金额。

国进民退的新闻充斥媒体。国有企业进军房地产业,收购民营航空公司,兼并私营煤矿……一些处于上游的国有企业迅速向下游扩张,经营规模远胜昔日。

全国工商联发布的蓝皮书措辞激烈地指出:一些地方出现了不少不是基于市场选择而是基于行政干预的“地方国企央企化”现象。一个企业家总结中国企业的格局是“民营企业国有化,国有企业央企化,中央企业更垄断化”。这一现象构成了对民营经济发展空间的挤压,也导致企业家精神的萎缩。年轻人的梦想不是创业,而是千方百计考公务员,成为体制内的一员。一些企业家也往政府方面靠拢。如果一个社会特权盛行,政府控制的资源太多,企业家就可能走“终南捷径”,通过寻租牟取暴利,而不是为消费者创造价值。

但是这些消极方面被忽视了。在应对金融危机的过程中,中国政府救市的能力和效率、中国经济的率先复苏得到了好评,主流媒体对金融危机发生的原因和应对措施的阐释强化了中国的成绩,“中国奇迹”成为某些人士热衷的话题。在他们看来,“强势国家”的行政手段,恰恰是中国特有的“政治优势”。一些学者在批判自由市场经济和当代主流经济学的同时,也把政府掌控国民经济提高到“中国模式”的高度,鼓吹行政权力强力干预经济是创造“北京奥运”、“超高速领跑”等种种“奇迹”的奥秘所在。

于是,由政府主导资源配置,主张回到强化国家对经济和社会的管控的言论逐渐升温。由于放任行政权力干预市场,造成了普遍寻租的环境,腐败活动不可遏制地蔓延到整个社会。后来被揭露出来的诸多腐败大案要案都产生在这一时期。“铁道部腐败窝案”就是在凯歌前进式的“高铁大跃进”的幕后形成的。在多方面的改革出现停顿甚至倒退的情况下,腐败活动更加肆无忌惮,贫富差别悬殊,社会矛盾趋于激化。中国面临破裂溃散的危险,要求公平分配财富的舆论越来越高涨。

别有怀抱的政治家敏感地捕捉到这些信号,开始另辟蹊径。

在山城重庆,一场声势浩大的“打黑运动”以雷霆万钧之势突入公众视野,引起世人关注。后来人们才发现,这完全是一场政治运动。重庆有数万人因“涉黑”被抓,其中几乎所有打黑的重头戏都是针对私营企业家的,轰动全国的“李庄案”就是因为李庄律师受托为私营企业家辩护引起的。

身家数十亿的彭治民、李俊、陈明亮是重庆三位最富有私营企业家,在打黑中都是以组织领导黑社会的罪名被抓,巨额财产都没收,家破人亡。身家过亿的私营企业家黎强、王天伦、马当、岳村、龚刚模等人也被判重刑和被剥夺个人财产。

一些企业家开始将私有资产向海外转移,或者干脆向海外移民。当时200多名民营企业家集体移民加拿大。

华东师范大学教授童之伟完成的一篇研究报告指出,重庆打黑的目的,就是“削弱或变相剥夺非公有制经济中的私营经济和相应的私营企业、私营企业家,并用在这个过程中的所得来壮大国有企业或补助地方财政”,“以某种‘合法’形式将私营企业、私营企业家的财产变相收归国有,既壮大了国有企业、补助了地方财政,又缩小了社会的收入差距”。

如果企业家的财产权和生命权得不到保障,那么普通民众更容易成为权力砧板上的鱼肉。但是在当时,剥夺企业家的做法却得到了民众的欢呼。

就像古斯塔夫·勒庞在 《乌合之众》一书里所指出的,“错误的理念直指目标,它不关心手段。人们愿意接受目标更高、更良善的这些事情,但是如果采用这些理念,实际上可能走向反面。但是大众不会去反思,反而在开始时都为此很高兴。”

企业家胆战心惊,如惊弓之鸟。一位著名的重庆企业家到北京参加“两会”,在与熟悉的朋友聚会席间,当有人问起重庆“打黑”之事时,他神色紧张,三缄其口。

看企业家害怕什么,就能知道是哪一种政治生态。在一个真正的法治的市场国家里,企业家唯一害怕的就是法律。如果行政权力主导一切,社会不能对政府行为进行制约,那么企业家所面临的不确定性将远远超过市场本身的不确定性。随着未来不确定性的急剧增加,企业家信心低落。一份调查报告表明,26.3%的受访企业家表示自己已经移民或有移民意愿。

当时吴敬琏正在写作一本新书,这位曾经跟随顾准深入研究历史的经济学家写下了这样的忧思:“在当今的中国,如果不能采取果断的经济和政治改革措施来制止权贵对国库和各阶层人民的掠夺,纾缓社会矛盾,就有可能发生顾准所说‘进化受到壅塞时的溃决’;而某些枭雄式的人物正好可以利用这种情势,用‘打土豪、分田地’一类+极端‘革命’的口号,误导深受权贵压榨因而热切希望获得公平正义的大众,把他们引向逆历史潮流而动的歧途,使建设现代中国的进程遭到中断。”

这种担心并非多余。在2011年纪念辛亥百年的时候,对现实的忧思投射到历史的幕布上,本来是描述晚清历史的“改革与革命的赛跑”的命题开始被频繁应用于当下中国,早已淡出现实语境的“革命”一词也成为社会议论的热门话题。一些人开始憧憬甚至召唤翻天覆地式的社会变革,即使不赞成革命的人们也对中国出现的种种危机征兆忧心忡忡。

企业家们同样疑虑重重。一向沉稳谨慎的企业家柳传志也在2012年秋天公开表示,“面对政府的不当行为,企业家没有勇气、也没有能力与政府抗衡,只能尽量少受损失……这就是我们的软弱做法。我希望改革,反对暴力革命。当社会以改革的、渐进的方式前进的时候,我们愿意多做贡献;当你真的反着来,比如真的发生暴力革命的时候,我们会想尽办法保护企业的利益。如果实在保护不了,就只能支离破碎,远走高飞了。”

“道不行,乘桴浮于海”。这是企业家们的无奈选择,也是曲折抗议。

2013年2月,“第十三届亚布力中国企业家年会”在白雪皑皑的黑龙江召开,年会主题是“改革开新局”。与会企业家的脖子上都挂着鲜红的围巾,为北国的严冬增添了些许暖意。随着新一代领导人誓言“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笼罩在企业家头上的疑云开始慢慢消散。

数月后,湖南企业家曾成杰在未通知家人的情况下被执行死刑。此事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震撼,企业家群体备感寒意。这是吴英案后首例以集资诈骗罪核准死刑。

此前一年,同样犯有“集资诈骗罪”的浙江企业家吴英在全国舆论呼吁下,被最高法院改判死缓,曾成杰却没有这样的幸运。“集资诈骗罪”似乎是专属于企业家的一个罪名,过去许多企业家都因这个罪名而坠入深渊。

作为一个转型国家,中国每天都上演无数悲喜剧,也有些事件注定成为时代进退的坐标,警示世人。曾成杰的遭遇让企业家对自己的财富和人身安全备感焦虑。洛克说:“国家存在的理由是保障基本公民权利,基本公民权利最核心的是私有财产的权利。”但是中国的企业家发现,财产被公权力侵害,已成为一种现象。在很多案件中,企业家旗下财产被以各种借口剥夺、非法没收,财富以司法权干预的方式被重新分配。权力酿出的诸多黑幕,仅窥一角即可令人胆寒。

围绕“在商言商”的一场争论随之展开。有的企业家主张“在商言商、讲商业不谈政治”,在当前的政经环境下做好商业是企业家的本分。反对者则主张“关心政治”,认为“在商言商”是“犬儒主义者”。这种思想冲突由来已久,争论注定没有结果。在著名的企业家组织“泰山会”内部,早就对这个话题有过讨论。

至少有一点在争论中成为大部分企业家的共识:企业家一定要关心法治,积极参与法治建设。因为许多腐败大案和政治事件中被牵连出来的企业家的下场告诉人们,只有法治才能保护自己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没有现代的法治,企业家就没有安全的生存环境。

2013年底,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公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宣称 “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对未来的改革做出了总体设计。如果“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就意味着政府向社会放权,公权力要退出市场,企业家重新回到经济活动的中心。

一位企业家评论说:“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再谈到改革的时候,就不是走夜路吹口哨,而要在阳光下唱心里的歌。”这种调侃生动地表达了企业家对于市场改革的期待。

市场同样期待着企业家的作为。在经历了30多年的高速增长之后,中国经济开始减速。随着城市化进入后期和中国产业技术水平与外国产业技术水平之间落差的大幅度缩小,如果不能找到新的支持有效率增长的来源,中国就可能落入所谓“中等收入陷阱”而不能自拔。只有加强创新,中国才有可能避免许多国家的覆辙,而真正的企业家精神就是敢于冒险和创新。

熊彼特把企业家称为“经济增长的国王”,因为企业家精神通过不断创新促进了经济增长。如果此次改革能够创造真正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必然能够激发企业家精神,激活强大的市场能量,助推中国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新一轮改革已然启动。政府取消了许多行政审批权,反腐败也风生水起。为了搞活国有企业,政府提出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由于国有企业占据的往往是利润丰厚的垄断行业,一旦开放门户,民营企业有可能赢得崭新的发展机遇和更多的发展空间。然而,面对国有企业改革的召唤,企业家们却踌躇不前。

政府一方面欢迎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另一方面又“要保持国有经济的活力、影响力、控制力”,二者的平衡点在哪里?如果没有完善的法律制度,民间资本一旦进入国有企业大门,会不会被“关门打狗”,或者被指责“侵吞国有资产”?前车不远,过去很多民营企业家在参与国企改制中背上“侵吞国有资产”的罪名,最后锒铛入狱,甚至家破人亡。

2014年1月,已经出狱一年多的顾雏军接到了广东省高院的通知,决定正式受理他申请再审的诉求。自从出狱后,这个经历七年牢狱之灾的企业家一直在四处喊冤,要求撤销此前判决,改判无罪,为他平反。顾雏军案件峰回路转,重回法院受理,可能为十年前的“郎顾之争”画上一个真正的句号,也可能让犹疑不定的企业家们重树信心。

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强政府、大国企、海量投资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经走到了尽头,最有利于经济成长的是激励企业家精神,而不是代替企业家。但是只有在私人产权得到政治和经济体制的可靠保障,企业家无需为自己的人身安全担忧时,真正的企业家精神才能被激发起来。

马云[微博]曾吐槽说,“打败你的可能不是技术,而是一份文件。”如果对产权没有明确严格的制度保障和法律保障,要真正地激励起千百万的企业家在一个不确定性的市场中勇于拼搏,演出一系列威武雄壮的创业故事,那是办不到的。为了激发市场力量,政府从经济领域退出,转而着力于制定规则,维护市场秩序,同时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这是大多数转轨国家曾经久拖不决,而最后仍然不得不走的道路。

科斯在《变革中国》一书里说,“中国的市场经济道路是一个非凡的、动人的故事。”在这条道路上,中国的企业家经历了更多的风雨坎坷。为了避免未来的曲折,人们期望中国通过全面改革形成一个“包容性体制”,使得包括企业家在内的各种市场主体能够有合法的渠道和明确的程序来约束政府和官员的权力,真正实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真意。这种“包容性体制”是企业家最安全的生存、发展环境,也是中国走向成功、繁荣的必由之路。

【作者:本刊记者 马国川/文 】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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