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石市工商局获悉,石市工商局从即日起,将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市各类投资咨询等中介机构开展拉网式排查,依法处理属于工商职责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市民如果发现投资咨询等中介机构存在涉嫌非法集资的,请及时向当地工商机关投诉举报。
据相关专业人士介绍,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近年来,非法集资行为出现了一些新特点,比如非法集资者大多申请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并逐渐由传统的种植业、养殖业向工程项目、科技开发等经营项目转化,以此掩盖其实施非法集资行为的事实。有的非法集资者将非法集资与传销、合同诈骗等经济违法犯罪行为交织在一起,采用传销手段首先对集资人员进行洗脑,许诺种种优惠条件和获利模式,然后再引诱集资。不法分子会努力宣传非法集资项目,有的宣传企业的“业绩”,有的散发传单,传播集资信息,还有的举办各种活动,现场“兑现红利”回报承诺。
石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工商机关开展投资咨询等中介机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重点内容包括:违规、超范围开展吸收公众存款和发放贷款业务;未经批准发行、转让股权、股票、基金及其它理财产品;未按规定进行企业登记、备案、出资、资金托管,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不符,违规设立和使用帐外帐户。
工商机关对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重点排查六项内容:一是以投资咨询、贷款中介、资金周转、信用担保、典当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信用贷款、低息或无息贷款内容的广告资讯信息;二是以代客理财、委托理财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保底、快速回报、无风险、高收益内容的理财广告资讯信息;三是以股权投资、资金募集、债券发行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信息回报内容的投资广告资讯信息;四是以销售产品或电子商品、委托经营电子商铺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保本、无风险、回购、返租、转让内容的营销广告资讯信息;五是以销售房地产、产权式商铺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内容的地产广告资讯信息;六是以造林、种植、养殖、庄园开发、项目开发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固定回报、保本付息、集资或变相集资内容的招商广告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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