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日前发布通告,规定自6月1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止,成都市将有奖征集暴恐线索,并根据线索发挥的实际作用进行奖励,奖励最高可达50万元。
根据通告规定,发现有下列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的,任何公民均可举报:第一,组织、领导、参加、支持恐怖活动、恐怖组织,庇护恐怖活动人员;第二,制作、贩卖、运输、传播、持有、复制载有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思想内容的物品;第三,组织、策划、实施或煽动实施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第四,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散装汽油等危险物品,传授、传播制枪制爆技术和方法;第五,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策划、煽动、运送、协助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公民发现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的,可通过“110”报警电话、电子邮箱(CDFK@vip.163.com)、信件或者直接到公安机关举报等方式与公安机关联系。经查证属实的,给予1000元至50万元的奖励。
通告中要求,公民如有故意诬告陷害他人,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等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另外,公安机关承诺严格保护举报人安全和秘密。(记者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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