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4日电(记者王思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4日公布了对宣称祛痘/抗粉刺和美白/祛斑类化妆品的国家监督抽检结果。标示为“契尔氏雪盐止痘祛印膏”等6批产品检出禁用物质。
抽检结果显示,广州市九红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望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契尔氏雪盐止痘祛印膏,广州市雅兰丝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新品薇姿控油祛痘霜,广州东方凯莱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天使小菁清痘王,被检出禁用物质甲硝唑;广州市金栢丽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苗老祖祛印精华液,广州圣萝兰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草本祛痘益肤霜(加强型)被检出禁用物质氯霉素;而广州格雅诗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龙医生痤疮露则被检出甲硝唑、氯霉素两项禁用物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指出,化妆品非法添加禁限用物质,特别是非法添加抗生素,不仅危害消费者健康,而且会引起细菌耐药,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一定要到正规商场、化妆品专柜、连锁超市等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不要过于看重化妆品的短期功效,虽然在几天内得到迅速“改善”,但很可能导致严重的皮肤病;警惕产品夸张的宣传用语,比如对于承诺“快速见效”的产品;注意识别产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和地址、生产卫生许可证编码。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 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行政区域内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含网售)立即对通报的不合格产品一律下架并停止销售。要对广州市雅兰丝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东方凯莱化妆品有限公司涉嫌无证生产行为及其生产的全部产品依法严厉查处。要深查深究,追查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的黑窝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门查处,切实保障消费者化妆品使用安全。
责任编辑: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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