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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质监取消11项审批事项 10月底办结项目提速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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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网7月16日讯(记者 张晓黎)7月16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山东省质监局副局长刘德亮就省质监局深化改革简政放权提速增效的相关情况进行解读。记者了解到,山东省质监局将取消重大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11项,同时进一步推动全省质监系统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和提升服务水平工作,10月底前全部质监许可项目的办结时限一律提速到法定时限50%。

停止实施质监管理制度3项

去年10月份,山东省进行质监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小微企业措施36条;梳理质监法律法规53部,清理文件4012个,细化行政处罚事项401项,明确量化处罚阶次1600余个。在此基础上,省质监局停止实施质监管理制度3项,包括停止实施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制度、停止实施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制度、取消生产许可证产品委托生产加工备案制度。

山东省取消质监部门定期到企业抽样检验、由企业支付检验费用的监督方式,预计每年可以直接给2万家企业减负。2013年,省质监局对21215家企业的28612批次产品实施了定检,进一步改革传统的检验模式。

今后的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不再进行每年一次的年度检验,这个政策将为全省142万余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各类组织机构带来方便,并可节省大量社会费用。刘德亮表示,组织机构代码年检取消后,各类组织机构可以通过“组织机构代码信用信息平台”提交年度报告信息,以满足对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的审验需要。

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为应对市场,常常采用委托加工经营方式。原来需要到质监部门登记备案。生产许可证产品委托生产加工备案制度取消后,将大幅度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效率,减少公共服务成本。“就目前统计,每年可减少全省300余家生产加工企业到质监部门备案的繁琐和奔波。”刘德亮说。

取消2项机动车安检机构审批前置条件

取消2项机动车安检机构审批前置条件包括取消机动车安检机构许可条件—公安部门出具“确认书”制度、取消机动车安检机构检验技术人员考核制度。

近年来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长势头相对,而检验机构数量增长的严重滞后,在一些城市,有的地方平均每5万多辆汽车拥有1条检测线,达到饱和或超饱和状态,导致检验排队长、积压多、检车难等问题。取消这些条件限制后,对申请设立检验机构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批准,审批过程中简化手续、提高效率。

取消质监管理制度5项 为检验、监理机构发展松绑

取消的质监管理制度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取消司法鉴定机构计量认证条件—司法部门出具“行业推荐信”制度;二是取消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人员考核制度;三是取消环境监测机构计量认证条件—环保部门出具“行业推荐信”制度;四是取消资质认定实验室监督评审制度;五是取消注册设备监理师注册登记制度。

刘德亮表示,取消前置条件、降低审批门槛,将为检测、监理机构发展提供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提高检测、监理机构参与公平竞争的能力;减少政府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制权和资源配置权的控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同时,也有利于减少权力寻租,降低服务成本,增强认证和监管部门的责任感。

10月底全部项目的办结时限一律提速到法定时限50%

在充分调研评估的基础上,山东省质监局决定将全部质监行政许可事项(共20项)一律提速,办结时限在目前已有80%以上的项目达到法定时限50%的基础上,到10月底,全部项目的办结时限一律提速到法定时限50%。

同时山东省质监局积极推动行政审批改革。一是设立专门生产许可办事机构,将分散在各业务处(科)室的行政许可权全部集中在一个处(科)室运行,集中到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办理,实现 “两集中,两到位”和“一站式服务”;二是实现网上平台运作。全部实现网上审批和办理,实现在线申报、受理、咨询、办复、异地证书打印、短信告知、注销和统计,同时对行政许可工作流程进行简化;三是设立网上预先指导功能,远程指导企业修正申报材料,减少企业因材料补正导致的来回奔波;四是98%以上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受理权限委托下放市局,提高办事效率。

压缩50%时限后,工业(含食品相关产品)产品生产许可压缩30天,计量类许可10天,实验室资质认定10天,特种设备类许可15天。根据目前有效证书存量估算,每年将有1000家工业产品生产企业、850余家实验室、600余家计量类许可企事业单位等将获益。刘德亮说:“缩短办结时限极大节约了申请人时间,使企业尽早投入运营,促进企业创造更多经济价值,解决更多人的就业和创业问题,真正实现高效便民。”

刘德亮表示,简政放权不仅是放权,还需要“放”“管”结合,既要“瘦身”,更要“健身”。“下一步我们将编制行政权力目录,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做到‘法无授权即禁止’,让行政权力法制化、规则化、程序化、透明化,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和评判。”他说。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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