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投稿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新闻 > 环渤海 > 正文

辽宁:8月15日起长客凌晨2时至5时需休息

来源: 辽沈晚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从8月15日起,通行辽宁省境内的所有长途客运车辆和旅游包车,需在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更换驾驶员。同时,客运车辆夜间(22时至次日5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做出了上述规定,指出,实行接驳运输即更换驾驶员的车辆,应当随车携带由交通运输部统一印制的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车辆标识,放置在车辆内前挡风玻璃右侧,并严格执行接驳运输的相关规定;未实行接驳运输的车辆,必须在凌晨2时前驶入固定的安全场所。

同时,客运车辆夜间(22时至次日5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严禁客运班车夜间在三级(含)以下山区公路通行。对于单程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600公里)的客运车辆,应当配备2名以上驾驶员。客运车辆驾驶员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得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责任编辑:乔慧
Tags: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最新图文信息资讯
关于环渤海财经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杂志订阅 - 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