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滨海新区与宁夏石嘴山市签署了《滨海新区与石嘴山市友好区市合作协议》和《滨海新区支持石嘴山市人才培养开发合作协议》。协议签署后,新区将在与宁夏石嘴山加强陆港经济区物流园合作的基础上,鼓励经济功能区和大型企业与石嘴山开展“飞地经济”园区合作等工作,不断拓展新的合作交流领域,提升区域经济合作水平,实现互利共赢和共同发展。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务院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进一步加强天津和宁夏两市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东西部地区深化合作,2013年8月16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签署了《天津市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津宁合作协议》)。为落实《津宁合作协议》的要求,新区与石嘴山市签署了《滨海新区与石嘴山市友好区市合作协议》和《滨海新区支持石嘴山市人才培养开发合作协议》。协议签署后,双方将加强两地企业间沟通,交流招商和投资信息,形成互动共享机制。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合作模式,促进双方间的产业对接,实现企业的合作共赢。
新区将发挥金融产业优势,协调天津股权交易所等机构到宁夏石嘴山设立分支机构。加快物流园项目的建设,保障相关项目顺利推进,争取项目早建成、早见效。并且双方将组织人才交流培训,尽快展开两地干部交流挂职,并结合区域特点,组织金融、航运、物流等方面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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