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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保障房和自住房设计方案审查未通过不得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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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1月14日专电(记者孔祥鑫)记者14日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北京市近日出台《关于开展保障性住房设计方案审查的通知》,明确凡纳入北京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各类保障性住房和自住型商品房,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设计方案等相关问题的审查。未通过审查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据介绍,北京市将加强保障性住房和自住型商品房的品质管理,倡导实施绿色建筑行动、产业化,从源头上把控规划设计质量,按照规范、严格的程序组织专家对项目设计方案和产业化实施方案进行评审。针对群众关注度高、反映比较强烈的总体布局、套型设计、室外环境、公共空间装修标准等问题将进行重点审查,未通过审查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明确了参与设计方案审查工作专家的选聘程序,并公布了首批设计方案审查专家名单。首批专家长期从事住宅和保障性住房理论研究、工程设计工作,且多数为北京市住房保障专家委员会成员。今后,北京市将定期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相关专家,不断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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