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并轨”方案中的“职业年金”是否会造成新的不公?专家认为——
缩小退休待遇差距 要靠企业年金扩容
据新华社北京1月20日电(记者李劲峰、李斌、陈尚营、徐博)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这项涉及3000多万名在职“体制内人员”的制度引发公众关注。
据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单位按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均实行个人账户管理。工作人员退休时,依据其职业年金积累情况和相关约定按月领取职业年金。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养老保险外,相对企业退休员工还多出一份财政支撑的职业年金后,是否会引发新的不公?
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说,在短期时间内,公务员队伍由于与普通企业员工相比,存在职业年金的差别,今后退休保障水平可能存在一定差距,但从长远来看,国家肯定会在缩小企业职工和公务员队伍养老保障政策方面进行政策调整,不断缩小差距。
“解决这一问题要依靠企业年金覆盖面扩大。”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张车伟说,我国自2004年就施行企业年金制度,但有别于职业年金的强制性,企业年金主要强调企业和员工自愿,因此覆盖面相对有限。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褚福灵说,国家会逐步出台一些政策,鼓励企业为职工缴纳企业年金,“越来越多的企业建立起企业年金之后,企业职工养老金的替代率也会与机关事业单位的看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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