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9日电(记者熊琳)记者从北京市司法局获悉,行动不便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北京市户籍老年人及残疾人,如今可以通过拨打所在区县法律援助中心电话等方式享受预约上门服务。
北京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处长王祖明告诉记者,2014年8月开始,北京市对60岁以上、北京户籍、月人均收入在850元以下且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在法律援助条例规定范围内的8类事项内,符合以上5项条件的老人可以享受法律援助预约上门服务。从实践情况来看,老人要求法律援助的事项主要集中在遗产继承以及子女赡养等方面。
2014年,北京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接听来访、来电法律咨询23.6万余人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20780件,受到援助人数达到2.4万余人。其中,根据区县综合反映情况,老年人来访、致电数量约占整体数量的20%左右。考虑到这一群体的需求,2015年,北京市将对月人均收入在850元以下、行动不便、北京户籍的60岁以上老年人,符合以上4项条件的老年人将享受法律援助登门服务。原有法律援助条例规定范围内的8类事项将不作为限定条件。
此外,2015年,北京户籍、行动不便、月人均收入在850元以下的残疾人,符合法律援助8类事项内容的,也将可以获得预约上门法律援助。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