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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10家企业因环境违法被按日计罚

来源: 燕赵都市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本报讯记者 白云 刘岚

18日上午,河北省环保厅就1-3月份的大气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通报。记者在会上获悉,3月至6月,以石家庄为首的“药都”类城市的254家制药企业,涉及恶臭、VOC排放以及危险废物处置,将被重点督查,以进一步推进制药行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达标排放。

从今年1月1日起,省环保厅对全省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督查中的35起重点案件进行了通报。其中,10家企业因环境违法将被按日计罚。因履行环保职责不到位,开平区、沧县、武安市、定州市、辛集市政府将被省环保厅公开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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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利剑斩污震慑环境犯罪

环保厅通报,省公安厅、省环保厅联合开展“2014—2015利剑斩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10种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今年1月1日以来,“2015利剑斩污”行动重点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源、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5类恶意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自1月1日至3月15日,全省共立案侦办157起,破获111起,移送起诉96起,抓获环境犯罪嫌疑人258人,查处环境违法治安案件343起,处理环境犯罪人员423人。省环保厅行政处罚、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22件,督查重点案件8件,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省环保厅创新科技执法手段,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执法检查,累计投资1050万元,2014年底前在210家污水处理厂建设安装了远程自动执法抽查系统,实现了不定时、随机抽查,严厉查处超标排放、偷排偷放和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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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查处234个污染企业

省环保厅组成6个督导组,自去年10月份开始至今年3月份,每月组织制定督导检查行动方案,从各市环境监察机构抽调业务骨干,对各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情况、区域性重点环境问题整治情况、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信访案件查处情况等进行综合督导检查。自去年11月份至今年2月份共查处并公开234个违法企业(案件)。

从3月份督查情况看,各市持续强化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今年1-2月份,全省二氧化硫平均浓度同比去年下降25.7%,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面源污染呈现多发态势,部分企业环境问题整改不到位违规生产,重大环境污染隐患仍未引起政府关注、服务行业烟气治理和VOC治理不到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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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污水的企业成污染超标新代表

环保厅副厅长殷广平介绍,根据新《环保法》规定,对第一次检查超标,在规定的时间内第二次检查仍超标的企业,实行按日处罚,改变了过去行政处罚不能二次处罚的惯例。

“比如说一个污水处理企业,第一次处罚10万元,在我们30天后第二次检查时,依然存在上次的问题,在这30天内,按照每天10万的标准累加,不设上限,也就是说,这家污染企业将面临上百万的天价罚款。”殷广平说,1月30日,省环保厅、省公安厅联合开展“2015利剑斩污”第一次“零点行动”,共抽查30家污水处理厂,查处并公开了10家超标企业。

2月25日,春节假期上班第一天,环保厅组织开展第二次“零点行动”,抽查21家污水处理厂,其中对上次超标的10家进行复查,发现6家仍超标排放,省环保厅已责成相关市环保局启动了按日计罚程序,同时对新发现超标的6家污水处理厂依法实施处罚。目前,上述案件正在履行行政处罚程序,将在4月份公布处罚情况。

与此同时,依据《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对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实施处罚。也就是说双罚。这是新《环保法》赋予环保部门的新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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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家企业因环境违法将被按日计罚

从今年1月1日起,省环保厅对全省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督查中的35起重点案件进行了通报。其中,10家企业因环境违法将被按日计罚。10家将被按日计罚的企业分别是:滦平县德龙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万全县污水净化研究中心、霸州市国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青县河东污水处理厂、泊头市污水处理厂、枣强县污水处理厂等6家企业在复查时仍在超标排放污水,中节能河北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废气超标排放,秦皇岛方圆包装玻璃有限公司炉窑未安装除尘脱硝设施,河北恒祥医药集团扁鹊制药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武安市裕华钢铁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省环保厅已责成相关市环保局启动了按日计罚程序,目前,上述10个案件正在履行行政处罚程序。

省环保厅加强了对重点环境问题的督查督办力度,对33个重点环境问题进行重点督查。目前,已整改到位24件,正在整改8件。

根据目前规定,县级12369环保热线受理群众诉求2小时内到场、24小时反馈情况的工作要求。1月1日至3月15日,全省“12369”环保热线共受理3499件环境信访事项,其中省环保厅受理77件。所受理的环境信访事项均按照网格化要求,及时转交各市进行了查处。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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