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投稿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新闻 > 网播京津冀 > 正文

天津农村困难群众补助标准为城市的76.6%

来源: 天津日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自5月1日起本市调整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联动机制农村困难群众补助标准,按城市标准的76.6%确定。

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决定自2015年5月1日起,调整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联动机制农村困难群众补助标准,即农村重点优抚对象、低保户、低收入救助家庭(原特困救助家庭)、低收入户和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补助标准,按城市标准的76.6%确定。此次补助标准调整所需资金仍按原渠道解决。 (记者 陈璠 见习记者 贾云娇)



责任编辑:辛欣
Tags: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最新图文信息资讯
关于环渤海财经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杂志订阅 - 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