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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期开始 辽宁拟调整公办普通高中学费

来源: 沈阳日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8月31日,记者从沈阳市教育局获悉,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辽宁省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工作已经启动,新的学费标准拟于2015年秋季学期起执行。但是,高二、高三学年除择校生外,仍按照原收费标准正常收费。

学费调整拟从今年9月新学期开始

近日,沈阳市教育部门发出通知,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辽宁省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工作已经启动,新的学费标准拟于2015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具体内容包括两条。首先,在辽宁省未出台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政策前,各校要暂缓收取2015—2016学年高一新生学费,高二、高三学年除择校生外,仍按照原收费标准正常收费。其次,辽宁省出台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政策后,沈阳市将按省定标准,统一制定并下发收费单,再行收费。

调整为适应物价和工资水平

有教育人士认为,此次调整意味着高中学费将上涨。对此,省教育厅相关部门介绍,物价水平逐年上涨,但高中学费已经10年多没有变过。调整高中学费标准很早就在计划之内。此次调整就是为了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物价和工资水平的提高。

现行标准:省重点每年600元

按照辽宁省目前的要求,一般高中学费每年不高于400元,省重点高中学费每年不高于600元。下一步,辽宁省教育部门计划2015年秋季学期起执行调整后的高中学费标准,但具体标准要由物价部门通过核算制定。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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