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清波 通讯员何菲、孙国林)从省财政厅获悉,截至8月底,我省共下达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6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0445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55802.04万元,支持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2.3万户,其中建筑节能示范户3万户。
在补贴标准方面,我省统筹国家和省补助资金,区分新建和维修,对新建户每户平均补助1.6万元,维修户每户平均补助5500元。在此基础上,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增加补助3000元,对省财政直管县每户再增加补助500元。对贫困地区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按照贫困地区任务比例进行分配。对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每户增加补助500元。同时我省提出明确改造要求,改造后的农房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3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宜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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