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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调研环卫工权益保障 大龄农民工成政策盲点

来源: 人民政协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既然是以“环卫工人权益保障”为主题的调研,自然就离不开和一线环卫工人面对面。而通过与这些“城市美容师”最直接的交流,调研组成员不仅被他们的朴实、勤劳感动,更从他们每个人的故事和经历中,了解到了这个群体面临的困境和最朴素的愿望。

今年8月,陕西西安23名超65岁的环卫工人被突然辞退,并失去收入来源的事件引起人们广泛关注;9月,江苏南京一名环卫工人遭狗咬后又被狗主人暴打,成为社会热议话题;不久前,北京大兴一名40多岁的女环卫工在捡拾垃圾时被出站的公交撞倒,送医后不治身亡,让看到这则新闻的人不胜唏嘘;同时,从去年开始,全国不少城市为了能让在露天工作的环卫工人吃上一口热饭,纷纷开展“爱心早餐”活动,让不少人都感到了这个社会的正能量……

近年来,有关环卫工人的话题屡屡见诸报端,引发全社会对这个群体的广泛关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总工会界、杨天怡等委员均提交了提案,呼吁应加强环卫工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全国政协将此确定为重点提案,由提案委员会组织委员通过调研进行督办,并对国务院批转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民主监督。

9月10日至15日,调研组先后赴内蒙古自治区和上海市调研,通过走访环卫作业街道、公厕,考察垃圾清运处理场站车间,走进环卫工人家庭,召开环卫工人座谈会和调研组内部交流会等方式,深入了解环卫工人权益保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寻找解决方法。

大龄农民工成用工政策盲点

在内蒙古考察期间,最让调研组感到惊心和担心的,就是这里的环卫工人年龄普遍偏大。由于这些50至65岁的工人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在劳动保障法律规范调整范畴内,因此用工单位既不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也不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根据自治区政府的统计数字显示:全区没有劳动关系的劳务用工达到2.96万人,占到总量的50.5%。

没有劳动合同,也不缴纳社会保险,环卫工人的基本权益自然也就谈不上有效保障。对于这种情况,调研组副组长、全国政协常委、提案委员会副主任、中央纪委原副书记干以胜认为:超过退休年龄的老人还要出来工作,虽然是出于自身意愿,但也不能因此就忽视了他们的权益保障。因此,目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

“既然高龄农民工有就业愿望,城市也需要他们,那么我们就不应该一味地堵死他们的就业之路。但同时,我们也要想办法在目前法律政策缺失的情况下,尽量维护他们的基本权益保障。”全国政协委员、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原副部长胡晓义提出,对于使用超过劳动年龄劳动者的单位,可以通过制定规范的劳务合同样本,来约束其用工行为。同时,要按法律规定逐渐压缩劳务派遣工的规模,做到合法、合规用工。在保险方面,胡晓义建议:应鼓励按城镇职工来缴纳养老、医疗等五险,有困难的应优先选择缴纳工伤保险。允许农村户籍工人城镇职工保险和新农保并行,这样将来他们无论是留在城市还是回到农村,都能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

建立正常工资增长机制才能保障收入逐年提高

无论是在内蒙古还是在上海,虽然近年来政府一直致力于提高环卫工人的工资待遇水平,但调研组通过比较发现,环卫工人的工资水平和城市其他行业相比,仍处于比较低的水平。即使是环卫行业内部,也存在户籍工收入大幅度高于非户籍工的情况。以经济条件较好的上海为例,2014年,全市环卫从业人员人均月平均工资为4180元,比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低1259元。而调研组在走访时发现,一线非户籍环卫工人的月收入仅为3400元左右,更是远远低于全市水平。

“地方提供的数字显示,环卫从业人员的收入确实在逐年提高,和其他行业的差距也在逐渐缩小,但总的来说,提高幅度还远远不够。”在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原书记处书记李滨生看来,如果不能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环卫工人的权益依然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他们仍将处于低收入阶层,环卫行业仍然无法吸引劳动力就业。另外,李滨生还提到,在目前的经济背景下,环卫工人作为低收入群体,每年工资能否增长、增长多少,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有效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这就要求环卫企业一定要建立基层工会组织。而调研中发现,一些地方基层工会组织不够完善,或者有工会组织却没有发挥作用,这些都是今后需要研究改进的方面。

市场化运作,政府要当好监督员

在内蒙古和上海调研期间,调研组也走访了一些环卫企业,这其中既有事业单位转制后的国企,也有一些运作比较成熟的私企。从长远来看,环卫行业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市场化运作,不仅利大于弊而且也是未来发展趋势。

在和上海净达环境卫生发展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朱梅的交谈中,调研组了解到:这家位于上海郊区的公司是2001年由事业单位转制而来的,现有职工1875人,主要从事道路清扫,公厕保洁,垃圾清理等工作。

作为一家国企,这家公司主要依靠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盈利,同时通过上门清理垃圾等服务获得额外收入,以弥补经费不足。“作为公益性的企业,我们并不以盈利为目的。而且能做到用工规范、实现工资集体协商。”朱梅介绍说,“近年来,公司职工福利待遇明显得到改善,各项权益也都能得到保障。”

对于环卫行业的改制和市场化运作,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文学研究所和民族文学研究所原联合党委书记包明德在充分给予肯定的同时也提出:环卫行业毕竟属于公益性事业,决不能因为企业市场化了,就忽视工人权益的保护;更不能出现企业克扣工人工资,或以损害职工利益来谋取自身暴利的行为。这就需要政府肩负起自身的监管职能,加强管控,使环卫工人的待遇、地位,城市的环卫质量都有所提高。

另外,随着环卫企业数量越来越多,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工商总局原副局长钟攸平认为:一定不能忽视了这些企业中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中应该建立基层党组织。”钟攸平说,基层党组织不仅可以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还可以使员工团结在党的周围,有利于工作的开展。“现在我们的很多企业缺乏对人的关怀,这就需要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让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真正体现在一线工人身上。”

集思广益,为环卫工人权益保障谋良策

除了一些大家集中关心的问题,调研组成员的建议几乎涉及了环卫工人权益保护的每个方面。

近几年,全国的很多城市都根据自身情况设立了环卫工人节或环卫工人日,但还没有一个国家层面上的环卫工人节。为此,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委员会驻会副主任田杰建议:应该让环卫工人拥有属于自己的节日。如果设立新的节日有困难,可以借助在现有的“世界环境日”、“世界清洁日”里设立环卫工人主题的方式,进一步在社会上营造尊重和理解环卫工人的良好氛围,从而更好地促进环卫事业发展。

面对当环卫工人遇到困难,到底要通过怎样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的问题时,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原副局长赵铁锤建议,将2012年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在适当的时候上升为“条例”,以便让环卫工人在维护自身权益时,能多些法律支撑。

这次调研,让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原副主席洪天慧看到了一线环卫工人的辛苦,同时也感到他们真的是一群“最可爱”的人。洪天慧发现,其实环卫工人遇到的各种困难,并不仅仅是这个群体独有的困难,更多的是整个外来务工人员群体都会遇到的困难。因此,她认为应该发挥好现有相关政策的有效覆盖率,使这些政策能够有效衔接。同时,也应设计一些通道,给各地政府和行业留下一定的政策制定空间,从而更好地因地制宜,而不是一味的“一刀切”。

“我认为,现在最要紧的,是要先解决环卫行业特有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府参事张泓铭表示,目前环卫行业存在的权益保障问题,既有全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有环卫行业特有的问题,所以一定要分清主次。“比如,我们要关心环卫工人吃饭的问题是否解决了,休息亭、道班房够不够用,如果提前退休是否合适,怎样使工人队伍年轻化等,这样才能更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奚冬琪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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