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杨祺 记者周远)从省民政厅获悉,2014年以来,我省相继出台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贫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试行),初步建立了残疾人生活保障制度。到目前,共为28.3万名贫困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8511万元,为11.2万名贫困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3000万元,有效改善了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生活状况和护理条件。
据了解,我省贫困重度残疾人的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护理补贴标准为每年260元。“两项补贴”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预算安排。残疾人补贴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县(市、区)财政部门按照要求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代发银行或其他代发金融机构,由代发机构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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