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11月11日电(张婷婷)11月9日,山西省政府发布《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立即取消62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特别是此前山西省开展过的32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要立即取消。
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涉及外贸会计、港口装卸工、壁画制作工等。
除了取消32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省政府还要求各地、各部门今后在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实施过程中应遵循以下三条原则:
国家已公布取消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要立即取消,国务院部门及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按照国家统一安排予以取消,取消后的相关后续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应规定执行。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都要立即取消。
已调整为水平评价类的职业资格不再实行执业准入控制,不得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与从事相关职业强制挂钩,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再实行注册管理,取得资格人员按照相应人员管理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不再将职业资格管理与特定继续教育和培训硬性挂钩。
开展职业资格认定、考评必须在国家公布的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内进行,在目录之外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
《通知》中指出,今后凡新设置职业资格事项,必须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同意,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统一规划和管理范围后方可实施。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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