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11月12日电(白鸿滨)山西省从11月1日进入供暖季至今已12天,省城太原的空气质量有8天保持在二级以上,没有出现重度污染。太原市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组办公室日前发出紧急通知,遇到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但空气质量持续较差时,可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
这些应对措施主要包括:对市区及清徐县的工业企业,特别是太钢、太原一电厂、二电厂等重污染企业以及污染排放强度较大的企业实施限产、限排;暂停市区及清徐县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市政园林工地的土方作业及运输;落实市政府对208国道、新晋祠路等道路货车实行的限行措施;暂停太钢、一电、二电等工业企业物料、渣土运输;加大市区道路洒水抑尘范围和频次,喷雾降尘车要24小时边续运行,主要街道路面保持一定湿度;此外,还包括杜绝秸杆焚烧、推进洁净焦炭入村入户、对重点工业企业实施现场监控等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污染物排放;同时,环保和气象部门将加密气象会商频次,根据气象条件变化,随时调整大气污染防控措施,并及时上报政府。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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