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专项督查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核心区散煤洁净化工作
京津冀散煤煤质超标情况较多 集中供热站煤质管控仍待加强
本报讯(记者刘岚)近日,环保部组织对京津以及我省唐山、廊坊、保定、沧州等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核心区散煤洁净化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发现上述区域散煤煤质管控仍存薄弱环节,煤质超标情况普遍,环保部要求有关地方政府继续加大散烧煤煤质管控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劣质煤的行为,持续推进散煤洁净化工作。
督查行动在调查售煤企业煤炭来源、销售对象、煤质监管等情况的同时,现场随机采集煤样203批,涉及75个县(市、区)的185个售煤网点(193批)和10家集中供热站(10批),并统一送有资质单位进行了检测。
从现场督查及煤质检测情况看,上述区域积极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替代,以及城中村集中供热改造,洁净型煤生产配送,同时大力开展散煤煤质管控,积极落实优质煤供应,全面清理非法售煤网点和储煤场所等。我省保定市煤场由2000多家整合为900余家,沧州市关闭取缔煤场180余家。此次抽查的203批煤样中,全硫均值0.41%,灰分均值10.23%,煤质总体控制较好。
督查也发现,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核心区散煤煤质管控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煤质超标情况仍然较多,我省4市平均超标率为37.5%,其中唐山市煤质超标比例最高为56.7%。
此次随机抽查的185家售煤网点仍有部分不够规范,有73家属无名网点,占比约40%。检查发现,一些有一定规模的售煤企业,未能提供合法的环保手续,售煤网点环保状况不容乐观,普遍缺乏有效的抑尘措施。一些售煤网点存在“前店后场”情况,销售点只预存少量优质散煤,而劣质煤或存于他处,或直售用户家中。
除部分县(区)在售散煤煤质较差外,集中供热站煤质管控也仍待加强。此次随机抽查10家集中供热企业,7家储煤煤质没有达到非电工业用煤标准。
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环保部要求有关地方政府要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继续加大散烧煤煤质管控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劣质煤的行为,持续推进散煤洁净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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