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12月19日电(王建)日前,从山西省住建厅获悉,山西省将鼓励和引导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在公平协商的基础上,还将对居住区与周边商业办公类建筑推行错时停车,鼓励共享利用停车泊位。这意味着,今后在不影响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区等,可将暂时闲置的停车位借给急需停车的司机。
此外,山西省住建厅还要求各市结合城市现状需求和发展需要,科学编制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要按照配建标准同步建设停车设施,完善项目停车设施的配套。在已建成小区、公共设施等建设项目的配建停车设施使用监管,不得随意变更用途。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合理设置路边停车位,缓解停车位供需矛盾。停车服务向信息化、智能化转变。今年,各类经营性停车设施将企业化、专业化经营,推进路内停车泊位和政府投资公共停车场实行特许经营。研究制定停车场管理规定或停车设施服务内容和要求,提高经营管理服务水平。在小区,将规范居住区停车管理,发挥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等社区居民自治管理作用,改善停车秩序。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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