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孤儿大学生平等地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近日,自治区民政厅联合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孤儿升入普通高校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对从2015年起当年被录取到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内蒙古户籍且录取时为孤儿的学生实施教育资助。
资助标准为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新生一次性资助4万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或高职高专类新生一次性资助3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自治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承担。目前,自治区已下拨孤儿大学生教育资助资金493万元。(霍晓庆)
责任编辑:白岚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