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8月1日起国家“营改增”政策试点实施以来,辽宁省铁岭市国家税务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调查摸底、政策宣传、培训辅导、管理服务、督导调研、效应分析等方面工作,确保了该项政策在铁岭市全面落实到位。铁岭国税局负责人告诉记者,预计全年可入库“营改增”增值税1.6亿元,直接或间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4.15亿元,占全市税收总额32亿元的13%。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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