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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法律法规明年元旦起实施 关乎你、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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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沈阳12月30日电 (陈扶宜)2016年1月1日,辞旧迎新,一批关系民生的法规将正式实施,改变我们的生活。

【全国方面】

全面二孩政策:元旦后出生的二孩都合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全面二孩政策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法律明确,无论是生育第一个还是第二个孩子的夫妻,都可延长生育假。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扶助的失独家庭,将继续获得扶助。

“国家版”居住证:可享六大服务七项便利

《居住证条例》将于明年元旦起施行。居住证持有人可享有六大基本公共福利和七项便利。六大服务分别是: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七项便利分别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最严《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大污染行为的惩罚力度

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将于明年元旦开始正式实施,即将实施的新“大气法”中,细化了地方政府的责任,例如要求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也对企业提出了更高的标准。例如,法律要求对于制定燃煤、石油焦、生物质燃料、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烟花爆竹以及锅炉等产品的质量标准,应明确大气环境保护要求。在燃油方面,石油炼制企业必须按照燃油质量标准生产;在燃煤方面,禁止销售不符合民用散煤质量标准的煤炭;企业对其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进行检测。其次,针对此前企业在大气污染问题上违法成本较低的问题,新“大气法”加大了对企业违法污染行为的惩罚力度。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国家标准:服务标准化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对参保登记、参保信息变更、保费收缴业务、养老金待遇支付发放等方面均作了统一规定,是全国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指南。

公务员差旅费执行新标准

从2016年1月1日起,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将执行新的标准。新标准为,省部级官员在北京、上海两地最高可以入住1100元标准酒店,其他省份是800或900元,司局级和处级以下干部的住宿标准也有不同幅度的提升。

燃煤发电上网电价下调

根据发电成本变化情况,国务院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全国平均每千瓦时降低约3分钱,降价金额重点用于同幅度降低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支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发展。

中韩开启“降税模式”

中韩自由贸易协定已于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并第一次降税。2016年1月1日将实施第二次降税。2016年1月1日,中方实施零关税的税目数比例将达20%,主要包括部分电子产品、化工产品等;韩方实施零关税的税目数比例将达50%,主要包括部分机电产品、钢铁制品等。

我国调整进出口关税

从2016年1月1日起,对国内需求较大的婴儿奶粉、箱包、服装、太阳镜等进出口商品的关税采取措施适当降低,同时适度扩大日用消费品的降税范围。2016年将对自动络筒机等部分商品关税进行调整。同时,2016年还将取消磷酸、氨、氨水等商品的出口关税,适当降低生铁、钢坯等商品的出口关税。

【辽宁、沈阳】

辽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最高档1530元/月

从2016年1月1日起,辽宁省将执行第9次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幅度达17.7%。调整后,月最低工资一档标准为1530元;二档标准为1320元;三档标准为1200元;四档标准为1020元。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将带来连锁反应,公益性岗位、大学生见习工资、多项社保待遇等也都随之上调,一些低收入群体工资也会“水涨船高”。

沈阳居民用水、用气实行阶梯收费

沈阳市建立居民用气、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方案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基础气价的1.2倍下调至1.15倍(即每立方米3.80元),同时,对使用燃气热水器的居民用户,按增加一人用气量标准核定阶梯气量。

第一档水量增加,第一阶梯水量由每户年用水168吨提高到192吨(月均用水量16吨),对于5人家庭,第一档水量由每人年用水42吨提高到48吨。

沈阳执行新的工伤保险费率

沈阳市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现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新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由原三类九档调整为八类,从0.4%至4.0%。新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适用于沈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

沈阳维修基金调整至63元/平方米、92元/平方米

《沈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将于2016年起施行。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进行了调整。首期交存标准由57.5元/平方米调整为63元/平方米(没有电梯)和92元/平方米(有电梯)。针对突发情况需要立即对物业项目进行维修、更新或改造的,《办法》也明确界定了范围,规定8种情况可以采用应急程序,由业主委员会请专业部门认定后立即组织维修。

沈阳孤老病残实物配租0.5元/月/平方米

《沈阳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办法》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规定,孤、老、病、残等住房困难家庭优先安排实物配租,实物配租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0.5元。如果在实际排查中发现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或者住房情况的;将承租的实物配租住房转借或者转租的,其住房保障资格将被取消。

责任编辑:崔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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