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清华)“实行美育教师交流轮岗制度,采取对口联系、下乡巡教、挂牌授课、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鼓励和引导城市美育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据介绍,学校美育课程主要包括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学生认知水平和心理特点,积极探索创造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的美育活动形式。要以书法、篆刻、剪纸、陶艺、民乐、戏曲、曲艺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为重点,形成本地本校的美育特色和传统,达到“一校一品”“一校多品”。
意见指出,到2018年,全省学校美育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美育资源配置逐步优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开齐开足美育课程。到2020年,初步形成大中小幼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各具特色、学校美育和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联系的现代化美育体系。
意见指出,各地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解决中小学校美育师资短缺问题。按照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要求,根据美育课程方案规定的课时数和学校班级数逐步配齐专职美育教师。严格执行《河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建立农村中小学校美育教师补充机制,重点补充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乡(镇)中小学校美育教师。各高等学校要根据国家规定开设的美育课程需要,加快公共美育教师队伍建设,为全体在校学生开齐开足美育课程。
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创新美育教师管理模式,以问题为导向,加强调查研究,区别城乡差异,探索符合国家要求、适合本地实际的美育教师管理使用办法。注重美育教师队伍均衡发展,增加教师数量,提高师资质量。实行美育教师交流轮岗制度,采取对口联系、下乡巡教、挂牌授课、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鼓励和引导城市美育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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