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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油事件真相,日本财团如何做局绞杀中国企业

来源: 扑克投资家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编者按/2015年9月23日,扑克投资家刊登了《底牌 | 揭秘中国航油事件背后真相,日本财团如何做局绞杀中国企业》一文,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的反响,编者未经作者同意而转载,除了删除了一段与事实严重不符的内容和规范了一些文字表述之外,其他未做任何修改,文章大部分内容基本接近事实。

据编者了解,当年中国航油的期权盘位是卖空2004年,也有买多2005年和2006年。2004年卖空平均价格是48美元/桶,后来市场价格下跌到41美元/桶;2005和2006年买多的平均价格是36美元/桶,后来市场价格上涨到148美元/桶。由于资金的缺乏,再加上日本三井和高盛的逼仓,中国航油被迫提前斩仓,没有熬到最后一口气,亏损因此形成!

由于新加坡当局希望把新加坡建成国际金融中心,不敢得罪高盛、日本三井、德意志银行等这样的大型跨国财团,因此,没有对整个案件做深入调查,也没有对高盛、日本三井、德意志银行、澳大利亚人交易员纪瑞德、英国籍交易员卡尔玛以及风险管理委员会等做深入调查,仅仅把矛头指向当时中国航油的负责人陈九霖博士而草草了事!

同时,时任新加坡副总理、候任新加坡总理的李显龙先生于2004年7月10日访问台湾的陈水扁政府,激怒了中国从而对新加坡实施制裁!“中国航油事件”发生后,新加坡借此机会反制中国,将一件商业案件政治化!

以下便是《底牌 | 揭秘中国航油事件背后真相,日本财团如何做局绞杀中国企业》原文(略有修改):

在中国由一个资本输入国逐步变成一个资本输出国的过程中,必然会有大量的企业面临着如何走出去的困境,然而比如何走出去更值得关注的是,国门之外的丛林,是否已经布满了一双双贪婪的狼眼盯着众多涉世未深的中国企业?公司与公司之间的暗战,往往比你所想到的更加诡秘和黑暗。中国航油因做空油价导致巨亏5.5亿美金是当年轰动一时的里程碑事件,然而中国的新闻媒体多把关注的焦点集中在当时的公司总裁陈九霖决策的不当和中国航油内部风控管理机制的不足,甚少有人把当时中国航油的对手盘公司以及围绕着中国航油周边一系列设局一步步把中国航油逼进死路的公司进行详细的探究,不得不说是一个很大的遗憾。

每每重阅当年这一事件背后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都会让人脊背之后冒起一股凉意。不管当下众多的媒体是如何陷入日本仿佛处在经济泥潭这一幻觉之中,我们始终警惕地盯着日本这个沉默的巨人。为此,今天将带你从另外一个你不曾细知的角度去复盘当年的中国航油事件,看看中国航油是如何被日本财团引向万劫不覆的深渊,亦为今后准备走出去的中国企业提供一个全新的角度去思考这个凶险的丛林。

第一部分 巨亏背后的玄机

从“做多”转入“做空”

2004年11月30日,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航油)发布了一个令世界震惊的消息:这家新加坡上市公司因石油衍生产品交易,总计亏损5.5亿美元。净资产不过1.45亿美元的中国航油因之严重资不抵债,已向新加坡最高法院申请破产保护。许多中小投资者仍旧在睡梦之中,难以置信。在此之前,中国航油在新加坡一贯被视为信誉良好的公司,2001年11月上市以来,股价稳步上升,2004年更是增长了80%。

中国航油成立于1993年,由中央直属大型国企中国航空油料控股公司控股,总部和注册地均位于新加坡。1997年以来,由新的掌舵人陈九霖分管中国航油,当时公司初期只有两名人员、启动资金只有38.4万新元。2001年年底,中国航油在新加坡上市后,公司迅速成为投资者的宠儿。中国航油6年间,净资产由1997年的16.8万美元猛增至2003年的1.28亿美元。陈九霖本人因此分享企业盈利的10%,2003年薪酬达到2300余万元,成为打工皇帝。

中国航油几乎100%垄断中国进口航油业务,2004年的航油贸易额为19亿美元,同时公司还向下游整合,对相关的运营设施、基础设施和下游企业进行投资。通过一系列的海外收购活动,中国航油的市场区域已扩大到东盟、远东和美国等地。2003年,《求是》杂志曾发表调查报告,盛赞中国航油是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棋盘上的过河尖兵。同时,国资委也表示,中国航油是国有企业走出国门、实施跨国经营的一个成功典范。

2003年下半年开始,中国航油开始交易石油期权。在原油价格位于每桶35~39美元价位区间时,该公司开始“作空”,意思就是按当时市场价格卖出一定数量的货品或期权合约,等价格下跌后,实现高价卖出、低价买进的差额利润。到年底,公司的盘位是空头200万桶,中国航油在交易中获利,期权交易由两位资深外籍交易员操盘。陈九霖看准油价将会在下半年开始下跌,甚至会出现跌停,决定将大量现金押宝石油跌价。

中国航油做空石油,小部分是通过伦敦石油期货市场交易的,大部分是通过柜台期权市场交易的。在后来的“中国航油事件”的追债者中有高盛商品部(J.Aron公司)、三井能源风险管理公司、巴克莱资本、伦敦标准银行、三井住友银行、富通银行和麦格理银行等。其中前三家就是中间商或做市商。高盛的中文网站介绍说:高盛是场外交易市场的造市机构,是能源风险管理领域公认的行业领导,协助大量的客户全面管理与能源相关联的风险。

据普华永道2005年3月30日公布的“中国航油事件”调查报告显示,中国航油在2003年四季度对国际油价作出下跌的预期,因此改变交易战略,从“做多”转入“做空”,开始卖出买权并买入卖权。从2003年12月31日到2004年1月31日,中国航油已亏损1100万美元,主要就来源于在石油期权交易中输给了交易对手高盛的J.Aron公司。由于不希望让“账面亏损变成实际亏损”,中国航油总裁陈九霖决定将盘位“后挪”。

高盛的“挪盘”暗藏杀机

2004年1月26日,中国航油与交易对手高盛的J.Aron公司签署了第一份重组协议,双方同意结束前面的期权交易而重签一份更大的合约。根据协议,中国航油在平仓后,买进了更大的卖出期权。但自2004年1月签署重组协议至当年6月,油价并未如中国航油预期的下跌,反而一涨再涨。到二季度,因期货产生的亏损已高达3000万美元。中国航油再次选择“后挪”,在6月28日同交易对手J.Aron公司签订第二份重组协议,风险成倍扩大。

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国航油事件”发生后,2006年3月8日新加坡地方法院审理中国航油一案时,法庭辩护词中对被告人中国航油总裁陈九霖“挪盘”一事也有这样的叙述:“在咨询公司专业人员、高盛能源贸易子公司——J.Aron公司以及三井能源风险管理公司之后,由于他们全都强烈建议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挪盘,陈九霖先生相信了他们的判断并采纳了他们的建议。”

当2004年6月陈九霖再次同意把所购期权的到期时间全部后挪至2005年和2006年的时候,这一做法已远远超过了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到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中的只允许超过12个月的上限。有业内人士认为,J.Aron公司应该向交易对家分析市场、陈述交易风险,还要判断交易对方内部操作的程序以及是否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这些义务,J.Aron公司均未履行,甚至明知中国航油贸易一部的交易员GerardRigby越权做投机交易,也没有阻止。

此时,作为中国国内能源期货的第一个品种,燃料油期货于2004年8月25日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三井物产这时就已经非常关注上海燃料油期货了。中国的学者们和官员们天真地以为,有了国内期货市场就有了定价权,而事实却正好相反。在大部分时间里,上海燃料油期价能提前指示出黄埔现货价格的变化趋势。也就是说,三井物产等大贸易商和金融寡头可以更轻易地从上海燃料油期货市场获得中国买家的情报。

新华网上海2004年9月29日发出的一篇题为“燃油期货世界瞩目‘中国价格’融入世界资源市场”的报道很能说明问题,文章开头写道:“一个月前,中国推出的燃料油期货让世界瞩目:国际石油市场从此有了“来自中国的声音”。该文章还引用上海期货交易所总经理姜洋的话说,“燃料油期货的上市将使亚太地区燃料油定价中心自然而然地向中国转移。”显然,正是上海期货交易所推出的燃油期货,让中国国内投机资本非常轻易地进入燃料油市场,帮助外国金融大鳄们拉高了全球市场价格,中国航油的噩梦也从此开始了。

从2004年7月到9月,中国航油随着油价的上升,使其只有继续加大卖空量,才有可能反败为胜。10月份,国际石油价格达到55.67美元时,中国航油的油品期货合同已经高达5200万桶,中国航油每年的进口量约为1500万桶,卖空投机的盘位高达5200万桶,已经超过中国航空用油三年的用量。油价在大幅上升,公司需要支付的保证金也在急剧上升。此时,中国航油已经感觉势如骑虎,且因现金流耗尽而身陷绝地。

被“三井财团”逼上绝路

2004年10月26日,中国航油在期权交易中最大的对手三井物产旗下的三井能源风险管理公司开始逼仓,正式发出违约函,催缴保证金。在此后的两天中,中国航油因被迫在美国西得克萨斯轻油(WTI)55.43美元的历史高价位上实行部分斩仓,账面亏损第一次转为实际亏损1.32亿美元,至25日的实际亏损达3.81亿美元。11月29日,中国航油在新加坡申请停牌,次日正式向市场公告了已亏3.9亿、潜亏1.6亿美元的消息,合计5.5亿美元。

陷入财务危机后,中国航油的母公司“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应中国航油要求,为其提供了大约1亿美元的贷款。随后,中国航油马上将这笔钱用来补仓和偿还部分亏损。此时,在石油期权衍生品市场上,以三井财团为首的国外债权人坚持要求中国航油付款。到2004年12月7日止,已经向中国航油正式发出追债信的银行包括高盛的J.Aron公司、三井能源风险管理公司、三井住友银行等七家公司,其债务总额近2.5亿美元。

正当“中国航油事件”中的50多家债权人们谨慎等待中国航油重组方案出台之际,三井住友银行忍不住首先发难中国航油,对其提出了法律诉讼。2005年2月2日,三井住友银行委托律师向新加坡高等法庭递交了诉讼文件。三井住友银行在起诉文件中称,中国航油、陈九霖及中国航空油料集团三方串谋隐瞒公司出现巨额亏损的情况,以及一宗交易的实际付款情况,导致三井住友银行蒙受损失,因此向中国航油索偿2636万美元欠债,外加违约及错误陈述的赔偿1306万美元。

三井住友在起诉书中还透露,2004年8月和9月间,中国航油向三井住友贷款1480万美元,用于支付欠三井能源风险管理公司和高盛的J.Aron公司的债款,并在2004年9月将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进出口公司进行的一笔1326万美元燃油交易所得转入公司在三井住友的户头,以此为抵押取得三井住友2004年11月发出的1350万美元信托收据。三井住友认为,在这两笔交易中,中国航油均未向银行披露它已蒙受巨额亏损的情况,因而起诉中国航油隐瞒。

针对三井住友银行的起诉,中国航油于2005年2月24日正式提呈抗辩书给法庭,否认需要对前者索取1306万美元的要求负责。针对三井住友银行指“陈九霖和母公司在知情的情况下,指示、允许或支持中国航油的职员隐瞒,导致银行蒙受损失。”中国航油辩称,由于三井住友银行在当时接受了与信用证条款不符的文件,这已经违反了托管协议,因此该银行没有权利就此向中国航油追讨1306万美元的违约赔偿。

无力的抗争,最终的屈从

2005年3月16日,中国航油反戈一击,将自己的债权人之一,也是期货市场上的交易对手——J.Aron公司告上了法庭。在起诉状中,中国航油称,因J.Aron公司的误导而在期权交易中蒙受巨额损失,要求对方作出赔偿。J.Aron公司是高盛集团旗下专门负责商品交易服务的子公司,在新加坡纸货市场拥有多个盘口,它在中国航油巨亏事件中扮演了一个特殊的角色——既是中国航油的第八大债权人,亦是中国航油在石油期权交易中仅次于三井能源风险管理公司的第二大交易对家。

中国航油认为J.Aron公司2004年1月和6月与中国航油签署的两份协议中,对石油期权未来市场预期表述不完整、不准确乃至误导,建议原告(中国航油)扩大交易量并选择更复杂的期权,这直接导致了中国航油风险的放大。由此,中国航油要求J.Aron公司废除双方这两份协议,赔偿因两项协议招致的损失。中国航油一直强调,他们对期权产品相关的价值和风险评估缺少像被告(J.Aron)那样的专业知识,因此,他们曾完全相信被告告知他们的这两份重组协议的种种好处。

2005年2月期的《中国企业家》封面文章《谁搞垮了中国航油?》中,当事人陈九霖回答记者提问时谈到:“近年来,国际资本长期觊觎我国企业,尤其是能源企业和海外中资企业;国际竞争对手一直有意挤压中资企业。一个明显的例证就是,日本三井、美国高盛公司等先是给中国航油‘放账’操作期权,即在一定金额范围内不用收取保证金;后又允许挪移盘位,对挪移盘位的风险也没有说明。后来等到油价冲到历史高点时,突然取消放账、提高保证金比例,逼迫中国航油斩仓。”

然而,中国航油在吞下5.5亿美元巨亏的苦果之后,最终还是不得不向三井和高盛低下了头。2006年1月19日,中国航油同意将所欠三井住友银行2600万美元债务作为全部和最终的和解赔偿,这笔钱根据中国航油所有债权人在2005年6月8日通过的安排计划条款支付。此后,2006年11月15日,中国航油宣布,撤销对高盛子公司J.Aron的起诉,不再就J.Aron公司在2004年1月和6月向中国航油提供的重组整体期权组合的市场建议书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中国航油同时接受J.Aron公司所要求的作为债权人在2005年6月8日中国航油重组方案中享受的权益。

事隔两年,中国航油与三井、高盛的官司终于有了一个了结。然而很少有人注意到,与“中国航油事件”有着说不清瓜葛的三井能源风险管理公司早已满载而归。在三井物产的日文官方网站上,一份关于公司盈利情况的报告显示,总部位于英国的三井能源风险管理公司在2005年的财政年度(2004年4月-2005年3月)的利润是467亿日元(约4.5亿美元)。对照同年中国航油的5.5亿美元的巨额亏损,真可谓是一家欢喜一家愁。

第二部分 “3对1”的庄家赌局

实施逼仓的三井能源风险管理公司

在纷繁复杂的“中国航油事件”背后,涉及太多的公司名称,如果梳理一下这些名称,就会发现其实这是一场围绕着一个庄家的赌局。在上面的记述中,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三井物产的三井能源风险管理公司、三井住友银行、高盛集团的J.Aron公司在整个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他们中有的是中国航油的逼仓对手,有的是中国航油的借款人,有的为中国航油提供期权挪盘的建议。然而,很少会有人注意到这三者之间存在的密切关系。

首先值得一提的是三井物产的全资子公司“三井能源风险管理公司”,它在中国航油事件中实施了逼仓行动。三井能源风险管理公司于2002年成立,总部设在英国伦敦,主要为从事能源(原油、各品种燃料油)贸易的客户提供风险管理所需的期权、套利等期货金融衍生工具,同时也为一些寻求增值的套利基金进入这一市场提供服务。因此,三井能源风险管理公司既与那些追求高风险高回报的投机基金有来往,又与那些仅为防止价格剧烈变动而进行保值的传统客户(如生产厂、贸易商)有联系。

近年来,三井能源风险管理公司提供的风险管理服务吸引了大量的亚洲贸易商,从而使这些贸易商除了高盛和摩根这两家专业的投资公司以外有了新的选择。与高盛和摩根不同,三井能源风险管理公司并未涉及油品市场的实物贸易,而与实物贸易有关的业务则由三井能源风险管理公司的兄弟公司、总部位于香港的三井石油(亚洲)公司来负责。三井能源风险管理公司和三井石油(亚洲)都是三井物产的子公司,两者业务的实质区别在于一个以金融服务为主体,另一个以贸易活动为主体。

“中国航油事件”之后,三井能源风险管理公司显得更加强健了。在三井物产的日文官方网站上,一份报告显示:2005年,三井能源风险管理公司的利润比2004年增加了47亿日元,达到514亿日元(约5亿美元),其中能源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量呈现强劲增长。在此基础上,三井能源风险管理公司2006年的利润又增加了91亿日元,达到605亿日元(约5.8亿美元)。2007年7月,三井能源风险管理公司为满足不断扩大的亚洲业务,改变过去在英国伦敦总部遥控的方式,直接在新加坡开办了事务所。

其实,三井能源风险管理公司只是三井财团的三井物产的一个子公司。三井财团作为日本企业集团的代表,从战前形成到战后解体,再到重组,财团内各企业间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作为综合商社的三井物产和作为主办银行的三井住友银行在《三井帝国启示录》一书中被称为三井财团的两大支柱。战后,日本经济高速发展的历史经验也表明,以综合商社和主办银行为核心的财团机制对以能源和钢铁为主的日本重化工业的高速化、国际化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上世纪50年代初,由三井银行发起成立了月曜会,接着以促进三井物产公司的合并为目的而成立了总经理一级的五日会,1960年改名为二木会,逐渐成为三井财团的最高领导机构。50年代末,原三井财阀(二战前)直系、旁系公司以企业集团的新形式集结而恢复成为大财团。其中,三井银行(后称樱花银行,现三井住友银行)、三井物产、三井不动产公司是财团的三大支柱企业,这三大企业的首脑人物形成最高领导核心,对外代表三井财团。

三井财团资产总额已经超过了百万亿日元,雇员近24万人。核心成员有24家大垄断公司,其中银行2家、保险公司2家、工矿企业15家、商社1家、大百货商店1家、房地产行业1家和运输企业2家。除了二木会成员企业外,还有未参加二木会而参加月曜会的16家直系子公司。此外,三井财团还通过贷款、持股和人事关系,控制着一批旁系公司,其中持股率超过10%的联带大中型集团公司达114家。

提出挪盘建议的“高盛J.Aron公司”

在“中国航油事件”中,高盛集团的J.Aron公司是仅次于“三井能源风险管理公司”与中国航油进行期权对手交易的第二大公司,而且建议中国航油进行高风险的“挪盘”。高盛的官方网站是这样介绍J.Aron公司的:高盛的商品部-J.Aron公司在商品业务领域的从业经验超过100年;高盛是能源风险管理领域公认的行业领导,协助大量的客户全面管理与能源相关联的风险;J.Aron公司作为全球规模最大的商品交易机构之一,有能力在实物和金融领域进行交易。在亚洲地区,高盛商品部在新加坡、东京和悉尼办事处共有20多名专业人员。

高盛的对外宣传称,作为和600多家商业客户、150家投资者和一系列其它的市场参与者进行合作的交易商,能够很快确认流动性的方位,并在大部分情势不明朗的市场中作出正确选择。在全球范围内,高盛的J.Aron公司在商品风险管理解决方案提供方面曾获得顶级排名,向大量的客户提供服务。在亚洲地区,J.Aron公司长期以来一直向亚洲的客户提供财务解决方案,帮助其管理商品价格风险。此时禁不住要问一句,高盛的J.Aron公司是如何“帮助”中国航油管理风险的呢?

再来看一下高盛集团,它是一家国际领先的投资银行和证券公司,向全球提供广泛的投资、咨询和金融服务,拥有大量的多行业客户,包括私营公司、金融企业、政府机构以及个人。高盛集团成立于1869年,是全世界历史最悠久及规模最大的投资银行之一,总部设在纽约,并在东京、伦敦和香港设有分部,在23个国家拥有41个办事处,其所有运作都建立于紧密一体的全球基础上,由所谓的“优秀的专家”为客户提供服务。

其实,高盛集团是在J.Aron公司和住友银行(现三井住友银行)加盟之后,得以快速发展的,成为美国华尔街最著名的投资银行。1981年,高盛收购了J.Aron,进入外汇交易、咖啡交易、贵金属交易、能源等新领域,标志着高盛多元化开始,超越传统的投资银行代理、顾问范围,有了固定收入。1986年,日本住友银行(现三井住友银行)花费5亿美元获得高盛集团12.5%的股份,成为高盛的两家外部机构投资者之一,另一家是夏威夷的毕舍普地产公司(BishopEstate)。到1989年,高盛公司7.5亿美元的总利润中,J.Aron公司贡献了30%。

2002年时,为解冲销坏帐之急,三井住友银行出售了所持有12.5%的高盛股份。在这家日本银行将自己的股份卖掉一年以后,高盛反过来开始向三井住友银行注资。2003年2月8日,三井住友金融集团向高盛集团发行可兑换优先股,以获得1500亿日元(约12.5亿美元)的投资,高盛因此获得三井住友银行7%的股权。三井住友银行向高盛发行的可兑换优先股发行后2至25年内可以转换为普通股,年息为四厘半。根据双方的协议,三井住友银行还向高盛提供10亿美元的亏损补偿,可能还有额外保证。

此时,三井住友银行的坏账于2002年9月底达到480亿美元。高盛如此积极购入日本银行的不良资产,此举在常人看来未免过于大胆。然而,高盛总裁亨利·保尔森(HenryPaulson,2006年7月10日就任美国财政部长)对此却有独到的见解。他认为,注资三井住友银行是加大高盛在日本市场影响的重要机会,同时也是高盛与三井住友金融集团成功保持长久合作关系的又一举措。高盛与三井住友银行的交易还未正式达成,后者已经从中大获其利,三井住友银行股价2003年1月15日在公布高盛的注资消息时暴涨8.46%。

借贷资金的“三井住友银行”

给中国航油放债进行豪赌的三井住友银行与高盛和三井物产的关系如同手足兄弟,这在三井住友银行追讨中国航油欠款的起诉书中的一段叙述就已经不打自招了。起诉书中写道:“2004年8月和9月间,中国航油向三井住友(银行)贷款1480万美元,用于支付欠(三井物产旗下的)三井能源风险管理公司和(高盛旗下的)J.Aron公司的债款,并在2004年9月将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进出口公司进行的一笔1326万美元燃油交易所得转入公司在三井住友(银行)的户头,以此为抵押取得三井住友(银行)2004年11月发出的1350万美元信托收据。”

高盛本身是一家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服务性公司,很多收购行动的背后都是由三井住友银行提供资金支持。2004年夏天,在外国投资者对日本武富士消费信贷公司(简称:武富士)股份的争夺战中,高盛公司从幕后走到台前,一度获得排他性的交涉权并宣称要收购武井家族的58%的全部股份。高盛此次收购项目的负责人是高盛证券(日本)公司总裁持田昌典,他与三井住友银行行长西川善文关系密迩,而三井住友银行是高盛收购武富士强有力的后盾。

最新的一个典型例子,2006年3月,为缓解财务紧张状况,三洋向三井住友金融集团、大和证券SMBC公司(三井住友银行和大和证券的合资公司)和高盛定向增发优先股。三洋最初只是希望三井住友银行投资,不料后者拉来了高盛。三洋共筹集了3000亿日元(约26亿美元)资金。作为交换,三井住友银行、大和证券SMBC和高盛共获得了三洋60%的投票权,在三洋董事会的8名董事中,这三家公司派出的董事占了5名。

三井住友银行作为三井财团的主办银行,是日本三大金融集团之一,名列全球前十大国际性金融集团第2位。三井住友银行的前身是住友银行和樱花银行(原三井银行与太阳神户银行合并),两家银行经营银行业务已超过120年历史,最早成立于1876年,均为日本全国性大型商业银行,分别是住友财团和三井财团的核心企业。住友财团和三井财团这两家银行于2001年4月1日合并为现在的三井住友银行,从而将两家财团的力量统合到了一起。截止到2004年9月底,三井住友银行总资产达92.7万亿日元。

三井住友银行在中国共设有9家分支机构,包括上海、天津、苏州、杭州、广州5家分行;在北京、大连、沈阳、重庆设立了4家代表处。2004年12月7日,也就是中国航油宣布巨亏5.5亿美元的一个星期后,日本三井住友银行上海分行行长正木浩三在浙江银监局领取了《外资金融机构设立申请书》。三井住友银行杭州分行是其在长三角设立的第三家分支机构。杭州分行的设立,使三井住友在长三角地区拥有上海、苏州、杭州三个网点。三井住友银行也因此成为“在长江三角洲拥有最充实的营业网点的外资银行。”

正如前面所说,三井住友银行和三井物产是三井财团的两大支柱,而且三井住友银行既是三井物产的大股东之一,又是三井物产开展贸易业务的主要结算银行。此外,二者还在众多金融业务中采用共同投资的方式形成业务上的紧密联系。例如,2000年7月,三井物产、樱花银行(现三井住友银行)及NTT通信等五大公司宣布联合成立一家网络金融服务公司(SNSC),以推进企业间电子商务(B2B)的进行。该合资公司主要负责提供交易方的资信状况并提供债权回收、决算代理等服务,鼎力支持企业上网交易。

三井物产是一家大型综合商社,对原材料和能源业务过分依赖,它一直有加强金融业务的打算。2007年4月26日,三井物产联合三井住友金融集团决定向消费者信贷企业CentralFinance增加资本约400亿日元。三井物产和三井住友金融集团通过发行新股和可转债,分别对CentralFinance投资约190亿日圆,在债转股后,它们的联合股份可能达到40%,由此成为CentralFinance的大股东。在普通股方面,三井住友金融集团获得将近15%的股份,三井物产获得约10%的股份,在债转股后,这些股份将分别上升到20%。

后记

2006年3月21日,新加坡初级法院在对中国航油前总裁陈九霖涉嫌内幕交易等一案进行3天半的庭审后,判处陈九霖4年零3个月的监禁和33.5万新元(约合20.6万美元)的罚款。随后,法院批准了中国航油提出的重组计划,中国航油的母公司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总持股提高到51%。另外,英国石油公司(BP)取得其20%的股票,新加坡国有投资公司淡马锡收购其4.65%的股权。至此,中国航油似乎摆脱了三井财团的影子。但是,如何通过这5.5亿极其昂贵的学费,让更多的中国企业认识到外面的风险,是值得每一个大宗行业的从业者思考的。

责任编辑:崔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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