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财经讯(邬川)
两月之内,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再提《劳动合同法》劳资保护不平衡的问题。
3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召开记者会。财政部部长楼继伟、部长助理许宏才就“财政工作和财税改革”的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在回答媒体关于《劳动合同法》是否需要修正的问题时,楼继伟提出,在企业方面和雇员方面,《劳动合同法》的保护程度是不平衡的。
2月19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中国经济50人论坛上表示,现行《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保护十分不足,最终损害了劳动者利益。
3月8日,楼继伟在回答媒体提问时指出,目前《劳动合同法》所构建的用工模式,是标准工时的模式,不适用于灵活用工模式。
“对于在职员工保护较多,对于新入职和低技能的体力劳动者的就业是带有歧视的。”他认为,如果职工难以符合工作要求,企业很难对其进行解雇等处理。如此一来,相关职位难以形成空缺,这对于新入职员工就造成歧视。
在楼继伟看来,这对于外向型以加工贸易为主的企业尤其严重。理论来说,有订单的时候,企业招工,并签订临时合同;没有订单的时候企业可以调整业务,同时可以灵活用工。
但这种模式却遭到《劳动合同法》的掣肘。“我们是标准工时制为基础的《劳动合同法》,这些企业感到非常为难。”楼继伟说道,因为企业难以用解雇的方式来调整用工规模。
因此楼继伟担忧大量的工作机会因此流失。“低技能的劳动者工作机会减少。”他分析,从产业上来说,这些工作机会可能会因为成本上升转向其他国家。
“那么最终损害的是劳动者。减少了就业机会。”楼继伟再次提醒,《劳动合同法》本意是保护劳动者,但可能最终损害了一些劳动者的利益,还可能导致了薪酬的过快上涨,薪酬上涨速度高于劳动生产率,长期如此不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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