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2016年,山东省财政继续加大乡村旅游投入,统筹安排资金1.5亿元,持续推动乡村旅游做大做强。据了解,山东省自2013年起设立乡村旅游发展扶持资金,目前山东省财政已累计统筹安排资金6.2亿元,有力促进了全省乡村旅游快速发展。
山东省财政厅工作人员说,山东将按照不低于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总规模20%的比例,用于推进旅游精准扶贫,帮扶贫困户开办农家乐和农副产品促销。支持发展全域旅游示范。每年安排资金800万元,支持1个全域旅游示范市;每年支持5个全域旅游示范县,每个支持500万元;每年支持15个全域旅游示范镇,每个镇安排50万元。支持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对基础较好、资源丰富、特色鲜明,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乡村进行重点支持,每年支持36个村,每个村奖励30万元。支持传统古村镇保护开发。对历史悠久、文化传承多、遗迹遗存丰富、生态环境优美的传统古村镇,支持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每年支持16个村,每个村安排30万元。
目前,山东省规模化开展乡村旅游的村庄已达3100多个,已建成旅游强镇(乡)458个、旅游特色村907个,乡村旅游经营业户达到6.4万户,吸纳安置就业31.5万人,2015年全省乡村旅游接待人数增长到3.3亿人次,乡村旅游收入实现1806.7亿元。(记者 赵兵 通讯员 严文达 徐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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