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内蒙古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4亿元,大力支持清洁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业、生物和环保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5年来,稀土新材料加工和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速呈现出高于工业增速的发展态势。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发改委共同下发《内蒙古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排并推进先进装备制造业等领域79个项目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强化稀土资源保护和资源开发整合,加快稀土关键应用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提高稀土开发利用水平;加大财政投入支持设立新兴产业创投基金、新能源和节能环保创投基金,支持实施新兴产业创投计划;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范管理、支持创新”的原则,以财政资金引导创投资金投向创新型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杨帆)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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