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沈阳6月2日电(陈扶宜)6月2日,沈阳市房产局发布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政策解读。解读中详细注明了符合补贴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领取补贴的办法和程序。
3月28日,沈阳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以22条举措来化解房地产库存,意图留住在沈阳求学的大中专毕业生。《意见》规定,对毕业未超过5年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沈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最高贷款额度为单方60万元、双方80万元。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奖励政策。同时,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新毕业生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契税全额补贴政策。
解读中明确:3月25日起,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购买沈阳新建商品住房的,由沈阳财政部门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补贴。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购房人应持相关手续到沈阳市房屋登记服务大厅,按照以下程序申领在校生购房补贴:
(1)购房人持身份证件、房证、契税完税凭证,学生证或者毕业证或者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到市房屋登记服务大厅购房补贴审核窗口申领补贴;
(2)购房补贴审核窗口审查相关材料后,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补贴款,并向购房人发放《购房补贴领取凭证》;
(3)购房补贴发放窗口依据领取凭证,向购房人发放补贴款。
(4)领取补贴时,购房人学籍证明材料为:①国内高校毕业生的,提供毕业证;②国外高校毕业生的,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国内高校在校生,或者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毕业生的,由就读学校以公函形式将学籍证明邮寄至市房屋登记中心;④国外高校在校生的,提供就读学校所在国家、地区的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出具学籍证明材料。
2016年3月25日起,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新毕业生(毕业5年内),购买沈阳新建商品住房的,其缴纳的契税由沈阳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补贴。在校生、新毕业生购买商品住房符合契税补贴条件的,购房人应持相关手续到沈阳市房屋登记服务大厅,按照以下程序申领:
(1)购房人持身份证件、房证、契税完税凭证,学生证或者毕业证或者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沈阳市房屋登记服务大厅购房补贴审核窗口申领补贴;
(2)购房补贴审核窗口审查相关材料,按照前款规定审查购房人学籍情况后,按照契税缴纳额度全额计算补贴款,并向购房人发放《个人购房契税补贴领取凭证》;
(3)购房补贴发放窗口依据领取凭证,向购房人发放补贴款。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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