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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营改增”纳税申报 昨日顺利开局

来源: 燕赵都市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本报记者 王丽

6月1日是全面“营改增”后首个纳税申报日,张家口金华升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家口第四医院劳动服务公司两户一般纳税人于6月1日0时2分成功完成申报,共缴纳增值税284047.27元,纳税申报顺利开局。

6月也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首个申报期,为确保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顺利申报,省国税局提醒,本月申报期延至27日,网上申报可24小时办理,纳税人可错峰报税。

首 日

近两万纳税人完成申报

6月1日0时2分,两户纳税人成功完成首次申报。至0时30分,半个小时内,全省参加“营改增”申报实测的28户纳税人全部申报成功。

从全天申报纳税情况看,全面“营改增”后首个申报日全省整体运行良好,开局顺利。截至6月1日17时,全省首日共申报19912户次,其中“营改增”纳税人申报3302户次,此次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四大行业纳税人申报2228户次,四大行业中一般纳税人申报705户次,小规模纳税人申报1523户次。

记者了解到,为做好全面“营改增”后的首月申报,省国税局全面做好征管保障、服务保障和技术保障,积极引导纳税人通过网络、云厅和手机APP申报纳税。河北国税“云办税厅”在线端向纳税人、社会公众、各县(市、区)局全部放开,纳税人在“云办税厅”,可以体验到涵盖在线办理、涉税申领、发票代开、服务咨询等功能的同质性涉税服务。

提 醒

6月申报期延长至6月27日

为帮助纳税人更便捷地办理纳税申报,省国税局特别提醒:5月1日纳入试点范围、按月申报的纳税人6月份申报期从6月1日开始延长至6月27日。实行按季申报的原营业税纳税人,7月1日-15日为首个申报期,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所属期为五六月份的增值税。

——网上申报方便快捷可提供24小时服务

除了到实体办税厅申报以外,纳税人还可以通过网络、云办税厅和手机APP多种方式申报纳税。河北国税“云办税厅”已覆盖全省全部纳税人、社会公众、各县(市、区)国税局,不同区域的纳税人可以24小时在自助“云办税厅”申报。

——办税服务厅专门设立首次申报窗口

为方便首次进行申报的“营改增”纳税人顺畅办理申报业务,全省各办税服务厅都专门设置“营改增”纳税人首次申报专门窗口和专用通道,避免纳税人因对办税流程及办税场所不熟悉而影响申报。

——错峰预约申报 避开申报高峰

为避开申报高峰期纳税人拥挤和长时间等候,纳税人可以向当地国税机关预约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的时间。同时,各级国税机关也会根据纳税人情况,分批量主动预约纳税人在不同的时段到办税厅申报,引导纳税人错峰申报。特别提醒纳税人最好及早申报,遇到问题可以及早处理,也可以避免申报期最后几天办税服务厅过度拥挤。

——“同城通办”让纳税人可以合理选择办税地点

全省各市国税局都已实行了涉税事项的同城通办,纳税人可以通过官方网站、手机APP、微信、短信等多种渠道,实时了解各办税服务厅的等候状况,合理选择办税服务厅进行办税,避免因纳税人过度集中而造成办税不畅、效率不高等问题

解 疑

针对纳税人申报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及关注的热点,省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详细的解释、说明。

——申报表要先填附表再填主表

针对部分纳税人初次填报增值税申报表、不熟悉申报流程的实际问题,全省各地国税机关在5月份对“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进行了全面的纳税申报辅导培训,制作各类申报表填写样表、辅导填报“二维码”等,通过网站、手机APP等方式主动推送给“营改增”纳税人。纳税人在申报时要按照辅导培训的讲解填写,特别提醒纳税人一定要先填写附表,再填写主表,因为主表中的绝大部分内容都可以根据附表所填内容自动生成。填表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同时,各办税服务厅都设立了专门的咨询辅导岗、预审岗,现场辅导纳税人正确填写申报表。

——新试点纳税人暂不需进行增值税发票认证

5月1日起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至7月期间暂不需要进行增值税发票认证。纳税信用A级、B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也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通过登录我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勾选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可进行扫描认证。

——索取增值税发票不需要提供的信息和资料

针对社会上对增值税发票开具方面的误解,省国税局提醒广大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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