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哈高速河北段禁行大货车
从7月1日0时起至8月31日24时
本报讯(记者 马冬胜)为确保暑期京哈高速公路(G1)的交通安全,从7月1日0时起至8月31日24时,京哈高速公路河北段实施交通管理措施。24小时禁止危险化学品车辆、超限运输车辆、五轴(含)以上及车长12米以上货运车辆通行。
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的京哈高速河北段,包括从香河匝道收费站至香河与天津交界处,天津与唐山交界处至秦皇岛境内的京哈高速与沿海高速互通。上述车辆拟通行京哈高速公路河北段的,请选择绕行沿海、唐曹、唐港高速公路,以及G25长深高速公路和102、205国道。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高速路政部门将在以下站点设置分流、劝返点,分别是:京哈高速公路与沿海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处,承秦高速公路与京哈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处,长深高速公路与京哈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处,京哈高速公路迁西支线沿途收费站,京哈高速公路迁安支线沿途收费站,京哈高速公路秦皇岛方向的香河主线收费站、石臼窝收费站,唐津高速公路唐山方向的唐港收费站至京哈枢纽互通段沿途收费站。
京哈、长深、承秦、唐津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将依据通告在分流点、劝返点及沿途站口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劝返禁行车辆。对违反规定和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管理,对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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