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保监局6月15日表示,北京将于6月底前启动商业车险改革工作。新规将采用交通违法浮动系数,闯红灯3次,保险费率上浮5%,直至最高上浮15%。
此次商业车险改革,将继续保留4年、5年不出险车辆0.5、0.4的优惠系数,一年出险10次及以上车辆的费率浮动系数为3。同时,使用交通违法浮动系数,强化保险费率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约束和惩戒作用,辅助改善首都道路交通秩序。确定闯红灯3次,保险费率上浮5%,直至最高上浮15%;超速(未达50%)3次,保险费率上浮5%,直至最高上浮15%;超速(超过50%)1次及以上,保险费率上浮15%。市保监局表示,以后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扩展交通违法因子在保险费率构成中的范围和浮动系数。
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健全市场化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保险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科学测算基准附加保费,合理确定自主费率调整系数及其调整标准。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逐步扩大保险公司商业车险费率厘定自主权,最终形成高度市场化的费率形成机制。2010年1月1日,北京地区在全国率先实施商业车险费率浮动机制,将理赔次数与保险费率增减科学挂钩。车辆连续5年不出险,费率浮动系数最低为0.4,车辆一年出险8次及以上,费率浮动系数最高为3。实施6年来,费率浮动机制在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引导公众安全驾驶,辅助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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