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7月9日专电(记者王志)记者从济南市政府获悉,济南市近日出台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扶持政策,首次将融资租赁公司纳入补助范围,规定对实缴注册资本10亿元(含)以上的将补助1200万元。
济南市此次出台的促进融资租赁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包括落户补助、增资补助、融资服务补助、购入本市设备补助及办公用房补助。
济南市规定,对实缴注册资本10亿元(含)以上的融资租赁公司,补助12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5亿元至10亿元的,补助8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2亿元至5亿元的,补助500万元。
此外,融资租赁公司若当年为济南市企业提供的融资总额超过5000万元,可按融资额的0.5%给予补助;若购入济南市先进装备制造企业生产的设备,可按实际支付金额的0.5%给予补助。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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