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正在爬坡过坎、砥砺前行的铁岭市企业来说,铁岭市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涉企政策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若干意见》无异于一场及时雨:资金周转困难的高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市财政给贷款贴息;规范企业融资过程中中介机构收费行为,清理不必要的资金“通道”和“过桥”环节收费;连续3年以上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民营企业免缴保证金……
铁岭市政府此次出台的这些扶持政策紧紧围绕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平稳增长这一核心,从4个方面进一步加大了对企业的支持力度。
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方面的政策包括:建立企业转贷应急机制;在清理整顿资产评估市场的基础上,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提高信用良好企业的抵押物折扣率,降低担保费率,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担保费率不超过2%的,市财政给予相应0.5个百分点的补贴;对有市场、有回款、有效益,但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的高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市财政给予贷款贴息,贴息比例不超过贷款基准利率的25%;进一步规范企业融资过程中担保、评估、登记、审计、保险等中介机构收费行为,清理不必要的资金“通道”和“过桥”环节收费,清理规范后的收费项目向社会公布;设立担保信用风险补偿配套专项资金500万元,鼓励支持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业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引导资产管理公司、私募股权基金,通过风险补贴、股份合作等形式增资入股铁岭市民营企业。
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包括:鼓励企业并购项目、引进技术;鼓励企业提升技术研发能力;鼓励企业提升质量培育品牌;鼓励中小微企业发明创造。
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政策包括:未中标的土地竞拍保证金返还时限,由现在的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对上一年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民营企业,当年保证金降低50%收取,连续两年未拖欠的再降低10%收取,连续3年以上未拖欠的免缴保证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手续完善的情况下,为企业办理房产抵押手续实行即时办理制度等。
为保证各项政策不打折扣地贯彻落实,铁岭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将加强对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健全追责机制,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予以责任追究,对故意刁难、妨碍企业生产经营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处理。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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