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强化知识产权建设 证监会领三任务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根据各相关部门职责,对各项任务进行了细化分工。
分工方案将《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部署的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加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和风险防控、提升知识产权对外合作水平、加强政策保障等6方面重点任务,细化为28个方面共计106项具体工作措施,并为每一项工作措施明确了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
其中,证监会和别的部委一起,主要负责三项工作,包括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产品,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机制,推动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新模式,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引导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基金加强对高技术领域的投资;支持探索知识产权创造与运营的众筹、众包模式,促进“互联网+知识产权”融合发展;加快落实上市企业知识产权信息披露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第三项中的加快落实上市企业知识产权信息披露制度,在当前的并购重组、IPO审核中已有涉及,监管层在审核过程中会特别关注高科技公司,尤其是中小型高科技公司的专利情况,以及专利可能引发的纠纷与信息披露问题。以富春通信并购重组被否为例,该公司就是因标的公司核心知识产权涉诉,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而被迫折戟。
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葛素华表示,知识产权信息披露是展示上市公司实力的重要手段,便于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前来投资,同时,上市公司披露知识产权信息后,在广大股东和公众监督下,利于加强经营管理和降低融资成本。
“对投资者而言,知识产权信息披露,一方面为其提供了平等获取信息的机会,降低了信息不对称现象;另一方面为其提供全面、准确的知识产权信息,便于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资产状况、经营风险、发展前景做出正确的认识和预测,利于作出理智的投资决策。” 葛素华表示。
此外,国务院办公厅还要求,要积极研究探索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加快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扩大专利代理领域开放,放宽对专利代理机构股东或合伙人的条件限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方案要求,进一步分解细化涉及本部门的工作,抓紧制定具体措施,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对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切实推动各项措施落实。 (记者 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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