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高健 通讯员 文海宣 实习生 宋怡童)被爆与演员郑爽恋爱,高晓松把新浪告到海淀法院,索赔46万余元,并要求新浪提供微博发布者的具体信息。昨天,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7月5日,有网友爆料:郑爽和高晓松在一起了。随即,高晓松与郑爽都予以否认,并斥责谣言。
高晓松在起诉书中说,新浪微博认证用户“王小呆”拥有粉丝2337052人次,其散播“高晓松与郑爽谈恋爱”消息的微博,第二天就已被网民转发超1万次。就在自己已经明确辟谣后,拥有粉丝221905人次的新浪微博认证用户“八卦壹姐”,也在其个人新浪微博中发表“郑爽和高晓松虽然澄清了绯闻,但圈内人在朋友圈里仍然肯定这个爆料”的信息。
高晓松认为,“王小呆”和“八卦壹姐”在无证据的情况下,利用自己的名人效应,恶意发表子虚乌有的信息并持续进行传播,还发表对自己具有人格侮辱、人身诽谤的文字评论,属于恶意侵权,应承担法律责任。新浪应对用户的使用行为负有管理、注意义务,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高晓松要求法院判令新浪删除全部涉案侵权内容,并提供“王小呆”“八卦壹姐”的注册信息、网络地址、真实姓名、身份证明等信息。提供这些信息后,高晓松要求追加二人为共同被告,赔礼道歉,并连带赔偿自己各项损失462780元。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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