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依)我省根据2016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明确了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任务目标。
2016年,我省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40元提高至45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提高服务质量、效率、均等化水平和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适当增加高血压、糖尿病和严重精神障碍(原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人数,提高服务规范程度。经费方面,除中央补助资金外,各级财政按比例承担、足额安排。省级将统筹使用中央补助资金,加大对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各级将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以县(区、市)为单位人均经费达到45元以上。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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