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11日从辽宁省政府获悉,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着力优化全省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模式,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明年5月底前,初步建成覆盖省、市、县三级政府及所属部门的全领域、全地域、立体化、网格式的应急管理专家队伍体系。
《意见》提出,全省专家队伍体系分为省、市、县(市、区)政府专家队伍和部门专家队伍。各级政府专家队伍是本地区专家队伍的核心力量;部门专家队伍按专业领域划分,是本级政府专家队伍有效的补充和丰富;专家队伍实行动态管理,要建立优中选优的遴选聘任、解聘退出机制,建立专家信息共享平台,健全完善专家调用机制,共享全省专家资源。
按照规定,今年10月底前,各市政府参照省级专家队伍组成情况,结合本地实际,调整完善市本级专家队伍;省(中)直有关部门按照本意见责任分工,组建完善部门专家队伍。初步建立起条块结合,门类齐全,基本涵盖省内多发、易发突发事件领域应急管理专家队伍; 今年12月底前,各市及省(中)直有关部门在调整完善本级、本部门专家队伍基础上,制定专家队伍建设管理工作的相关制度,规范专家队伍建设管理工作。
按照要求,各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专家队伍的建设、管理和协调指导工作。要参照省级专家队伍组成,结合本地区经济结构、区域特征及行业分布等特点,选聘优秀专家组成本级政府专家队伍。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行业、本系统工作实际,细化专业领域,完善专家门类,组建本级部门专家队伍,作为政府专家队伍有效的补充和完善,初步形成专业丰富、门类齐全、覆盖面广、分布合理的专家队伍体系。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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