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辽宁省中小学名优教师校长成长计划(2016-2020年)》近日出台。为发挥省级名优教师和校长服务支持乡村的作用,计划提出,在特级教师、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骨干校长和专家型校长的评选工作中,要将在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工作或支教经历作为重要的评选标准之一。
按照计划设定的目标,“十三五”期间,我省将遴选认定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3000人,学科带头人600人,教学名师150人,骨干校长600人,专家型校长150人,初步建立总量适当、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衔接紧密、促进优秀人才可持续发展的名优教师和校长支持体系。
省中小学名优教师和校长将获支持承担国家、省重点科研任务,优先推荐和选派参评国家级荣誉称号及参加国家级培训,并通过下校诊断、做示范课、讲学、教育论坛、网络交流等方式,指导中青年教师成长。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组织名优教师、校长开展“送教下乡”活动,教学名师和专家型校长要定点帮扶本区域内一所或多所乡村学校,每年要完成至少4次乡村教师培训任务,以提高乡村教师的教学能力水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定期对名优教师、校长进行绩效考核,对未通过考核的名优教师、校长,将取消其资格。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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