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讯(首席记者 王洁)越走越近的“深港通”,其“操作规则”已正式发布。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了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
据证监会发言人邓舸介绍,在“深港通”征求意见期间,证监会收到33条意见建议。修改意见主要集中于香港投资者识别码机制等方面。修订之后,最终发布的“深港通”规定与征求意见稿相比,除去沿用2014年6月沪港通的原则和市场主体权利义务和职责等大部分内容外,主要有几点变化:一是适用范围由沪港通拓展至深港通,二是投资者适当性遵循属地管理原则,三是为未来货币兑换机制的完善预留了空间。
分析人士表示,深港通规则的发布,使深港通的进一步开通具备了条件。8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表示,国务院批准《深港通实施方案》。证监会方面称,距深港通正式开通尚需4个月左右的时间。而目前,深港通开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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