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10月10日讯 (记者 马文文) 近日,记者获悉,2016年上半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流通环节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济南大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乡思林肉松饼”(生产日期:2016年5月4日),检验结论为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山梨酸项目不合格。经调查:济南大林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乡思林肉松饼”(生产日期:2016年5月4日)30箱(每箱2.5公斤),共计75公斤,货值990元;已销售2公斤;库存29箱零0.5公斤。
济南市历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济南大林食品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20元,罚款70000元;没收库存内不合格批次肉松饼29箱零0.5公斤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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