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邱菊)10月12日,辽宁召开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相关部门部署了改革工作任务,提出网约车驾驶员需持证上岗。
相关人士表示,辽宁省出租汽车分为巡游出租汽车(巡游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网约车)。提供网约车服务的车辆及驾驶员,应当依法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所提供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运营服务标准,不得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违规收费。
针对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相关人士指出,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私人小客车合乘应以自我出行为前提,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用于上下班通勤或节假日返乡、旅游的合乘。
此外,相关人士还提出了针对巡游车经营权管理制度改革方面的工作内容,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无偿使用,且不得变更经营主体。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的具体期限,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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